习水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协同习水土城红创区管委会、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土城镇政府等单位,在青杠坡战斗遗址现场发布司法保护令。 (习水法院供图) ■记者 杨情丽
初秋的赤水河,水声浩荡。8月14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前夕,习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习水土城红创区管委会、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土城镇政府等单位,在青杠坡战斗遗址发布司法保护令。保护令明令禁止刻画损毁、违规建设、破坏植被、亵渎英烈等行为,将红色遗址保护从“事后追责”前移至“事前预防”。一纸法令,立在现场,也刻进人心。
九十年前,青杠坡战斗打响了四渡赤水的发端之战,红军将士在此浴血奋战,以无畏牺牲为战略转移赢得生机。习水境内由此留下青杠坡战斗遗址、土城渡口等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血脉深深浸润这片河谷大地。
九十年后,法治力量接续守护。“青杠坡的一草一木,都浸着红军烈士的鲜血。保护令立在这里,就是要让每一个人看见,红色记忆不容亵渎。”习水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艳说。当天,法院便联合多部门开展遗址全域巡查,排查隐患、梳理短板,红色遗址保护从一家的“独角戏”变为多方共护的“大合唱”。
这道保护令并非孤立之举。近年来,习水法院把红色资源司法保护作为创新课题,逐步形成司法前置、多方联动、系统保护的工作路径。青杠坡司法保护令,正是这一路径从个案办理走向机制建设的最新注脚。
时间回拨。习水一处清代将军故居,曾因2014年一场火灾几乎被遗忘在山野。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部门虽清理过杂草、更换过灭火器,实质性修缮却迟迟未推进。案件进入习水法院后,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把庭审搬到故居前。旁听席上,有村干部、王氏后人,也有从邻村拄着拐杖赶来的老人。判决书逐项列明保护方案、安全责任书、巡查机制、争取修缮资金等五条措施,并设定时限。判决生效一个月后,施工队进场,“读书耕田”四个字重新镌刻在修缮一新的匾额上。
同样的法治温度,也从山林间传来。今年3月,习水法院签发全省首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放飞令。17只画眉鸟和1只山斑鸠结束笼中生活,重回山岭。此前,被告人杨某在山林架网捕鸟,先后五次捕获画眉鸟,又收购野生鸟类。案件审理期间,杨某缴纳1.2万元生态救助费用。法院没有止步于罚金,而是联合检察院将救助款移交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统一救治、饲养和健康评估。待每只鸟恢复健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法官正式签发放飞令。从惩罚到修复,从判决到放飞,司法理念在个案中完成跨越。
赤水河是英雄河,也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筑大坝的干流。它的保护,曾长期面临“上下游各管一段”的难题。2025年,习水法院与四川古蔺法院等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四渡赤水红色资源跨省“司法+行政”联动保护机制》,两地法院、检察院、文旅部门六家单位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把散落两岸的青杠坡战斗遗址、土城渡口、太平渡口等红色地标串成完整保护链。此前,习水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案时发现,餐馆非法收购是利益链条的关键一环。法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涉事餐馆被处以货值金额六倍罚款。法院还联动公安、检察院等开展整改“回访”,推动全县启动赤水河流域保护专项整治。今年6月,习水法院又参与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七地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签约,共同守护赤水河流域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从刑事制裁到司法建议,从行政执法到跨省协作,一条完整的生态保护链条正在赤水河两岸延展。
一项项举措背后,是习水法院对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创新机制的持续打磨。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把审判职能向前端预防延伸、向综合治理延伸、向跨区域协作延伸,让红色遗址、文物古迹、绿水青山在法治轨道上得到一体守护。
九十年前,红军用鲜血和信仰书写绝境重生的传奇;今天,法槌落下、保护令立起、跨省协作汇聚成合力,法治正以它特有的方式,让红色记忆不被遗忘,让自然得以休养生息。故居新生、鸟兽啼鸣、鱼翔浅底,长征精神在这片土地上有了新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