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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卧床失语,这场庭审为他找好“监护人”
  ■通讯员 王文宇
  今年5月,一场车祸,让年近六旬的蒲大爷彻底失去了自理能力,也失去了开口说话的能力。没有父母和子女的他,出院后只能卧床在家——谁来照料他的余生?
  9月9日,一场开在家门口的庭审给出了答案。当天上午,天柱县人民法院蓝田人民法庭走进蓝田镇蓝田村,在蒲大爷家中巡回审理了这起监护案。当天下午,判决作出并当场送达:指定其侄子蒲先生为其监护人。
  一场横祸:回家路上身受重伤
  今年5月,蒲大爷乘坐工友驾驶的摩托车回家。谁也没想到,这趟寻常的归途,竟成了他生活的分水岭——途中工友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激烈碰撞。没有头盔保护的蒲大爷被当场甩飞出去,落地时身受重伤。
  住院、治疗、出院,几个月的时间没能等来奇迹。蒲大爷从此卧床不起,无法自理,无法言语。吃饭要人喂,翻身要人帮,连想表达一句“疼”或“渴”,都只能靠眼神和手势。更让人揪心的是,他的身后空无一人。往后的日子谁来管、谁来护?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一道难题:悉心照料者却无“名分”
  蒲大爷的困境,最初是被“发现”的。今年7月,蓝田人民法庭与蓝田镇政府协同开展“一老一小”排查走访时,他的处境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那时,蒲大爷的侄子蒲先生已承担起日常照料义务。喂饭、翻身、擦洗,他几乎包办了叔叔的全部生活起居。可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蒲先生并非蒲大爷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
  没有这个“名分”,蒲先生既无法代替蒲大爷向交通肇事者追偿,也无法为他申请帮扶救助等事项。日常照料有人做了,监护关系却迟迟没有确立——医药费、后续治疗、肇事赔偿,桩桩件件本该落实的权益,一步都迈不出去。
  了解情况后,法庭干警主动告知蒲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蒲大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了解程序后,蒲先生整理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案件由此进入诉讼程序。
  一场庭审:困境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今年8月立案后,为准确判断蒲大爷的行为能力,蓝田人民法庭主动对接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因机构在外地,从立案到开庭历时近一个月。其间,干警们走访了蒲大爷的其他亲戚,询问监护人的合适人选,大家一致认为蒲先生最合适。
  9月9日上午,巡回法庭在蒲大爷家中开庭。庭审中,法庭依法审查了申请材料与鉴定意见,听取了申请人蒲先生的陈述,也听取了包括蒲大爷其他亲属和村干部的意见,对由蒲先生担任监护人,大家均无异议。
  当天下午,判决作出并当场送达:认定蒲大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侄子蒲先生为其监护人。
  案件的审结不是终点,蓝田人民法庭将持续开展案后走访,会同司法、民政、村委等部门,为蒲大爷协调落实生活照料、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中。
  法治有力度,更有温度。此次巡回审判,不仅为困境老人妥善解决监护归属、兜底余生保障,更是蓝田人民法庭深耕“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司法保护的生动缩影。
  长期以来,蓝田人民法庭聚焦老年人赡养监护、权益兜底与未成年人普法护航、成长守护两大重点,常态化开展入户排查、上门办案、联动帮扶,用心用情破解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立足基层司法职能,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就地解纷、靠前服务,以细微司法举措守护“朝夕平安”,让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幼有所护的法治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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