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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 匠心筑梦
《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在贵州省贵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人在贵州翰凯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驾驶小巴生产车间作业。通讯员 袁福洪 摄(影像贵州)

在贵阳市南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联积电子(贵州)有限公司的线上FQC品检员正在做抽测电气检查作业。通讯员 赵松 摄(影像贵州)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车远昭 摄

  ■记者 任莉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生力量。
  9月10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布该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部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为贵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和支撑保障。
  全国首部
  以“小切口”破解“大课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贵阳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贵阳市出台了《新时期贵阳市贵安新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部门之间协同不够、技能等级评价机制不完善、职业发展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保障不充分、合法权益维护不足……这些问题制约着产业工人队伍的发展壮大,也影响着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奉法者强则国强。”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这些难题?贵阳市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专项立法。
  2024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调研类项目,2025年、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审议类项目,经2026年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采取“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方式,全文仅24条,却涵盖了部门职责、教育培训、职业发展、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方方面面,把中央、省委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制度,把贵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法规规范。
  贵阳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刘安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是贵阳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国家、省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路径与制度保障,有利于系统性解决当前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打破制约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的瓶颈,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
   赋能成长
  打通“提升—发展—激励”全链条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和职业发展空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条例》紧紧围绕产业工人成长成才这一核心诉求,从职业教育、技能评价、薪酬激励、创新创造、技能竞赛等多个维度入手,构建起一条完整的“技能提升—待遇提高—持续学习”良性循环链条,让技能人才发展更有奔头、更有底气。
  在职业教育方面,《条例》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发展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教育。第九条鼓励职业学校建立健全适应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业调整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培养服务新质生产力、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企业与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这些规定,将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国家战略部署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为产业工人提供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技能提升通道。
  企业是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第一课堂”。《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且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给予补贴。
  针对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中遇到的技能评价,《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这一制度设计,让“技能即职称,工匠即专家”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法可依的制度保障。
  薪酬待遇是产业工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也是激励产业工人提升技能的“指挥棒”。《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支持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机制;推动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参考工资指导线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逐步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作出主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试行股权、期权激励,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薪酬制度。
  此外,为让每一位产业工人都能成为创新的主体、创造的主角,《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产业工人展示技艺、切磋交流、创新创造等专门作出规定,提供了全链条支持保障。
  暖心守护
  织密权益维护与服务保障“一张网”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来自技能的提升和收入的增长,更来自权益的维护和服务的保障。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劳动争议调解、工资保障、公共服务、就业支持到文化建设,织密了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权益维护与服务保障网,让产业工人在贵阳就业有尊严、生活有温度、发展有保障。
  劳动争议是产业工人权益维护中的“老大难”问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推行劳动争议线上和线下调解模式,为争议双方提供普法、咨询、调解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这一规定将调解关口前移,整合人社、司法、工会三方力量,构建起“线上+线下”全覆盖的调解网络,为产业工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工资是产业工人的“活命钱”。《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与职工一方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将产业工人参加在职培训期间的工资事项纳入集体协商范围,保障产业工人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权利。这一规定既保障了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权,又解决了他们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消除了产业工人“想学不敢学、学了怕扣钱”的后顾之忧。
  公共服务是产业工人融入城市、安居乐业的“基本盘”。《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本市就业的产业工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的权利。这一规定以法规形式确认了产业工人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数字化时代,服务也要插上“智慧翅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产业工人电子档案,促进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并依法保障产业工人个人信息安全。一张社会保障卡,一份电子档案,打通了培训、就业、社保等多个领域的信息壁垒,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工人少跑腿”,让产业工人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精准。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定期发布、更新行业和企业人才需求、紧缺职业、工种等信息;鼓励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岗位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开展技能人才需求、职业生涯发展研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产业工人提供征集岗位、推荐就业等市场化就业服务。
  从政府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到行业组织开展职业生涯研究,再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条例》构建起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体系,为产业工人求职就业、职业规划提供了有力支撑。
  “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全社会尊重产业工人,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这一规定不仅是对产业工人贡献的肯定和尊重,更是对社会风尚的引领和塑造。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贵阳市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条例》的出台,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接下来,贵阳市将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制定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产业工人队伍服务促进工作协调机制,面向产业工人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保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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