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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排调法庭:扎根基层沃土,三举措绘就善治“枫”景
  ■通讯员 王宇
  人民法庭是法院深耕乡土、服务群众、调处矛盾、融入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更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窗口。丹寨县人民法院排调法庭始终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基层治理实际,探索形成了一套贴合实际、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
  推行“全流程调解”,将实质解纷贯穿始终。基层纠纷多发生于熟人之中,情理交织、关系复杂,必须兼顾法理、情理、事理,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致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排调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庭审、判后全流程。在立案阶段主动了解纠纷背景,识别当事人真实诉求,及早介入疏导;在庭审阶段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抓住矛盾焦点,结合法理、情理、事理进行细致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在判后阶段继续做好释疑解惑和情绪疏导,巩固调解成果,防止衍生新的矛盾。今年以来,排调法庭案件调撤率达42%,体现了全流程调解在实质解纷中的成效。
  构建“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力促权益及时兑现。聚焦当事人“胜诉容易兑现难”的痛点问题,排调法庭着力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打破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之间的信息壁垒和流程梗阻,将权益兑现的考量前移、贯穿全程。在审理阶段提前预判判决或调解后的履行可行性,主动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证据留存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合理预判、理性决策;对调解结案的案件积极引导义务人当场结清、现场履行,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强化判后督促履行,建立台账逐案跟进,协助督促义务人按期履行。2026年7月,排调法庭依托执前督促,促成一起离婚纠纷被告当场给付5300元;在一桩不当得利纠纷当中,促成双方敲定10万元和解款,被告现场兑付5万元、次日结清剩余款项,顺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耕源头治理,源头施治防范“未病”。立足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排调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乡镇基层治理体系,着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化解矛盾隐患。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定期与乡镇综治中心、村“两委”、调解委员会对接,提前排查婚恋家庭、邻里侵权、土地流转、民间借贷等苗头性、倾向性纠纷,建立风险台账,逐一研判、分类施策;前移解纷关口,将大量简易矛盾化解在诉前,对排查发现和当事人申请的简易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联合人民调解员、村“两委”等力量就地化解,防止矛盾升级、衍生诉讼。今年成功前置化解2起婚恋家庭纠纷,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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