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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法院深化府院联动高效化解政企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庞庭)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联合县综治中心构建“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的闭环解纷工作路径,实质化解一起历时数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政企纠纷,实现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充分彰显了多元解纷提质增效优势。
  2020年,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承建了普安县某局发包的2020年普安县某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工程。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后经审计结算并交付使用。因财政资金统筹、结算手续完善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尾款64383.07元长期未能支付。政企双方多次私下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该公司遂诉至人民法院。
  考虑到该案涉及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属于涉农业、农村建设的公共工程,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拉长企业的维权周期、增加各方的解纷成本,还可能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与区域营商信用环境,普安县人民法院遂将该案引导至县综治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普安县综治中心收案后,按流程分流至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全面梳理项目招投标、施工履约、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全流程事实。既厘清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充分考量民营企业资金周转的实际需求,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换位思考磋商。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干警主动参与调解,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推送类案调解案例,达成调解后现场指导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协议。
  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普安县某局于2026年8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尾款64383.07元;二、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求,不再就案涉工程主张利息或违约金。
  调解协议签订完毕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双方释明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与办理流程,明确告知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与生效裁判文书具备同等强制执行效力,彻底消除企业担忧协议无法兑现的顾虑。双方当事人当场共同向普安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院开通涉企纠纷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快速完成案件审查,依法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为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形成解纷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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