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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 铜仁市首例生态环境案当庭宣判
本报讯(通讯员 朱子立 记者 冉龙飞 姚强)8月17日,江口县人民法院在印江自治县板溪镇一村寨设立临时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由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杨某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铜仁市首例判决的生态环境案件,创新适用“梵净生态积分”劳务代偿机制,实现刑事惩处与生态修复双向落地。
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被告人杨某某在板溪镇杉林村禁猎区内,长期布设钢丝套、捕兽夹等禁用狩猎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灵猫1只、“三有”保护动物夜鹭1只。
案发后,杨某某未主动弥补生态损失、未开展生态修复,致使社会公共生态利益持续受损。
法院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相应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通过参与“梵净生态积分”公益劳动、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抵扣生态服务功能损失。
“以前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在山里捕猎不算大事,通过这次庭审我彻底醒悟。”庭审现场,杨某某深刻悔过,表示将认真完成公益劳动,主动参与山林管护,全力弥补生态损害,并警示身边亲友严守生态保护法律红线。
此次庭审在村寨案发地开庭,并组织当地50余名村民旁听,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梵净山生态检察官任达钊表示,“将庭审现场设在案发地,就是把生态法治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依靠真实案例打消村民侥幸心理,明晰生态保护法律边界。”
作为铜仁独创的生态修复模式,“梵净生态积分”允许责任人通过巡山护林、清缴猎具、养护绿植、开展生态宣讲等公益劳动换取积分,抵扣生态赔偿金,解决了以往生态案件执行难、修复流于形式的短板。目前,铜仁依托该项司法创新,搭建起“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生态修复+全民普法”完整生态治理链条,以法治硬核力量守护武陵山区生态根基,守护梵净山生物多样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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