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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新路径
  ■通讯员 蔡乾军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遵义市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遵义市委的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主题,积极探索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新路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提升立法质效中锚定“高质量”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和重要保障,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
  近年来,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积极作为。
  从2024年到2026年,纳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制定类项目共6件,涉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燃气安全管理、农村公路管养、农业产业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停车场管理等方面,每一项都紧扣全市中心任务。
  在立法实践中,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注重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努力让每一部地方性法规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让法治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在深化开门立法中汇聚“代表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
  构建全域覆盖网络。依托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以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逐步构建起“线上线下”融合、纵横向贯通的民意征集体系,将听取代表意见的触角延伸至工厂车间、田间地头,让群众的声音“上得来”。
  拓宽代表参与广度。建立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制度机制,在立法项目库、立法计划编制,以及调研、论证、评估等环节,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与,让代表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涉及立法、法规实施等方面的议案建议高度重视。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近三年,法工委主办或会同其他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共18件,内容涉及“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构建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和奖励机制”等。其中,13件已落实或列入立法项目、立法计划,另外5件也及时向代表作了解释和答复。
  做实民意反馈闭环。建立意见建议收集、研究、采纳、反馈的闭环链条。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基层治理、社会民生、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立法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尽可能转化为具体法规条文,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在发挥代表作用中彰显“行动力”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代表参与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全过程,确保地方立法的各方面全过程能听到代表声音,凝聚代表和群众智慧。
  立项环节听代表“点题”。在编制立法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之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广泛征集代表的建议。
  近三年,遵义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农村文明风俗、户外广告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0余条立法建议,其中有5条已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或年度立法计划。
  今年1月,在遵义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制定《遵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议案,法工委及时跟进,目前已将其作为制定类项目纳入2026年立法计划,真正实现“代表建议”向“立法项目”的转化。
  起草环节请代表“献策”。对一些专业性强、利益关系复杂的法规草案,邀请相关领域代表提前介入。例如在《遵义市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起草过程中,邀请相关领域的代表参与座谈,就红高粱生产环境概念界定、红色文化遗存管理措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等条款提出具体修改意见50余条,其中被吸收采纳的超过10条。
  论证环节邀代表“问诊”。在组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时,根据城建、法治、乡村振兴、社会建设等专业代表小组划分情况,结合立法内容,邀请熟悉相关领域和行业的代表参加,发挥代表专业优势。例如在《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论证会上,有代表提出要“遏制损坏居住区公共绿地现象”,经过认真研究,最终条例增加了“擅自改变公共绿地使用性质等四项禁止损坏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的规定;在《遵义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条例》论证过程中,遵义市人大代表刘文献提出关于“加强农民专业人才职称评定”的建议,经研究审议,最终条例增加了“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职业发展通道”的内容。
  评估环节由代表“打分”。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实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以2023年《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为例,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并邀请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15人参与,听取代表们对法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修改完善的意见。针对代表反映的条例个别条款存在部门职责有变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于当年启动了修正程序,推动法规及时修改完善,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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