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一湖碧水的法治功夫
——黔西南州司法行政系统守护万峰湖碧波万顷
波光潋滟的万峰湖。

南盘江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湖岸边村民家中开展护湖普法宣传。

万峰湖上的游船。记者 任莉 摄

万峰湖上的执勤艇。

  ■记者任莉通讯员胡慧王再练
  八月,阳光洒在万峰湖上,湖面如镜,倒映着层层叠叠的峰峦。钓友的浮漂在水面轻颤,岸边的民宿飘出阵阵香气。一艘游船从湖中心向岸边驶来。甲板上,有游客感叹:“万峰湖风光好,真的是青山绿水!”
  万峰湖地处黔滇桂三省(区)接合部,居全国五大淡水湖之列,素有“万峰之湖,西南之最,南国风光,山水画卷”之美誉,是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很难想象,这幅“山水画卷”几年前还是另一副模样:网箱密布如一块块补丁,水上餐厅油污横流,湖水一度沦为劣Ⅴ类,2016年、2017年连续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
  短短几年,万峰湖完成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换颜”——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越冬候鸟从32种增至57种,万峰湖(黔西南州段)获评2023年度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这背后,法治是绕不开的“守护者”。在黔西南州,司法行政系统把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法治保障贯穿万峰湖综合治理全过程,用一套“接地气”的法治功夫,守护着这片碧波万顷。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多元化解促治理
  万峰湖整治,最难的关口在网箱清退——那关系到千余养殖户的饭碗。
  “万峰湖整治是我职业生涯中最难忘的工作记忆。”兴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谢超,是曾参与万峰湖综合整治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人员。他坦言,“清网”之初,养殖户抵触情绪强烈,有的甚至是“一触即发”。
  谢超记得有一次,他们去监督拆除一家规模较大的网箱,养殖户情绪激动,甚至拿起工具阻拦。“我们没有强硬执法,而是坐下来和他促膝长谈,给他分析污染对万峰湖长远发展的危害,讲解政府的转产扶持政策,一番掏心窝子的话,最终用真诚打动了养殖户。”
  这背后,是一整套法治“功课”。围绕网箱清退,黔西南州组建“万峰湖环境整治法律服务室”和法治保障专班,抽调法、检、公、司工作人员和律师组成300余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下沉沿湖乡镇找准群众不愿拆网的“症结”;讲法律、讲环保、讲道理,把话说到养殖户心坎上,群众法治宣讲会开了300余场次。
  法理情交融,把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司法行政系统推行“法理情三联调”,工作人员常常一脚泥、一身汗地上门,挨家挨户疏导抵触情绪,把网箱清退的矛盾消弭在萌芽,避免群体性纠纷。同时,建立生态环保专业性调解机制,常态化排查环湖污染、养殖权属等纠纷。法律服务专班为转产上岸的养殖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让补偿政策落地有保障,让大家“拆得安心、转得有路”。
  沿湖的南盘江镇田寨村村民韦开云就是受益者之一——清退网箱后,他依托澄澈湖景改造民宿,旺季客房常满;如今全村发展民宿11家、特色餐饮13家,5000多亩精品果园把荒坡变成了“绿色银行”。
  今年51岁的游船船员王宏勇,是沿湖转产故事中的又一个缩影。他打小生长在万峰湖边,曾经是拥有100多个网箱的养殖大户。转产上岸当了游船船员后,每年能挣五六万元。“不比养鱼差,主要是轻松。”王宏勇笑着说。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像王宏勇这样的群体的新日子,正是法治护航最好的注脚。
  法律不是冰冷的。在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中,司法与行政衔接、惩戒与修复并重:郎某某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人民调解责令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刑事惩戒+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三位一体。
  惩罚从来不是目的,让湖水重新活起来,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才是法治的温度。
  法治聚成合力 一湖碧水三地共护
  万峰湖地处黔滇桂三省(区)接合部,跨区域治理曾是“老大难”: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同步,执法主体混乱,“九龙治水”各管一段。
  法治,让“分水而治”变成了“协同共治”。
  ——立法先行。2023年1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2026年最新修改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将于8月15日起施行);广西百色、云南曲靖也相继出台万峰湖保护条例,用统一的法律尺子,破解河湖保护的地域差异。
  ——执法联动。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成立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落实“一处违法、三省(区)联动”;在黔西南州,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健全法治保障配套机制,衔接检察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生态警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执法多元联动。
  ——打击有力。对破坏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实行快查快移快审。针对万峰湖非法捕捞等相关案件,公安严厉打击查处,法院和检察机关积极受理,以雷霆之势快速办理,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形成强烈震慑。
  ——共治共享。万峰湖跨行政区划流域治理,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力系统治理,成为治理大江大湖的标杆。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签订万峰湖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打造万峰湖生态鱼品牌,合力开发、保护万峰湖。
  一湖碧水,正变成沿岸群众的“金山银山”。
  “湖岸种植、生态垂钓、湖畔民宿、民族餐饮”四位一体的产业沿湖兴起,外出务工的村民纷纷返乡创业。
  来自武汉的钓友章瀚文,因为爱上修复后的万峰湖,从钓友变成“湖主”,经营起垂钓基地,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
  2024年,万峰湖综合治理经验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成为跨区域协同治理的“黔西南样板”。
  从“靠湖透支湖水”到“靠湖吃上生态饭”,万峰湖的碧波万顷,见证着法治的力量与温度。
  普法润物无声 把“护湖”讲进心坎里
  “什么时候不能网鱼呢?”8月4日,记者在兴义市南盘江镇田寨村采访时,看见做渔具生意的老李正和妻子在制作抄网,便好奇询问。
  “3月1日0点到6月30日24点,禁渔期啊!”记者话音未落,老李脱口而出。来自湖南的老李,与妻子在万峰湖畔已生活了20多年。老李早先养鱼、做网箱,万峰湖治理后改行做抄网、鱼篼、虾网等,主要销售给钓鱼爱好者,生意也不错。
  “他们对禁渔的日期记得比我们还牢还准呢!”兴义市司法局南盘江司法所负责人周珂涵笑着打趣。
  一句玩笑,道出了普法宣传的成效。
  万峰湖治理,治的是湖,更是人心。黔西南州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知,法律要落地生根,先得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于是,赶集日成了“普法日”。则戎、南盘江、泥凼、三江口、沧江、洛万、万峰湖等沿湖乡镇的司法所,联合综治、派出所等部门,每逢赶场天在集市摆摊设点,发宣传单、挂横幅、现场答疑。
  “非法捕捞=刑事责任+生态赔偿”“以鱼净水、以水养鱼”,《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万峰湖控制区禁止行为”……普法活动中,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透法律责任,把生态理念说得明明白白。
  除了摆摊设点,沿湖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追着“流动人群”跑:湖岸边的垂钓区、水产品售卖点,成了他们面对面普法的“第二讲台”,向钓友和经营户讲清非法网箱养殖、向湖中倾倒垃圾、禁渔期违法捕捞的法律后果。
  洛万乡则创新采用“双语普法”,用布依话和普通话轮番宣讲,让山区上了年纪的老人也听进了耳朵、记进了心里。
  万峰湖沿岸的村寨里,司法局和检察院的干部还上门送法,把释法说理送进农户堂屋。
  最有说服力的,是身边的“活教材”。2024年5月,南盘江镇一村民在万峰湖润龙湾水域用“粘网”捕捞白条鱼28.3公斤,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没收全部作案工具,还赔了2264元生态修复费。这个案例,被南盘江司法所做成“以案释法”教材,在湖畔村寨讲了一遍又一遍。
  普法不只是在集市和村寨,还“飞”上了云端。
  在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制作的普法视频《黔行,去万峰湖——以法之力守护万峰一湖碧水》里,法治讲解员站在碧波青山间娓娓道来:“2023年1月1日,黔西南州出台实施《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这是黔西南州首件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一句话,把条例讲给屏幕前的千万网友,护湖的声音顺着网线,传进千家万户。
  这条视频,正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治建设全链条贯穿万峰湖综合整治全过程的生动注脚,也是“指尖普法”的生动诠释。
  讲得多了,变化悄然发生。“去年至今,村里一件非法捕鱼的案件也没发生。”田寨村治保主任黄利蒙感慨道。
  从“被动整治”到“主动护湖”,普法宣传如春雨润物,在潜移默化中浸润湖畔人的心田。
  调解化结,普法润心。黔西南州司法行政系统以法治力量,让一湖碧水长清,让湖畔人家长安,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珠江上游落地生根、生生不息。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由黔西南州司法局提供)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