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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流动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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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流动普法”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陈厚桦)为深入开展2026年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施行,8月9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牵头组织的古城环城徒步预热普法宣传活动,以“流动普法”形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筑牢县域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据了解,本次古城环城徒步活动是贵州省体育局、省文旅厅联合打造的“赛动黔景・徒旅贵州”山地徒步IP项目落地镇远的重要站点,兼具文旅推广、全民健身与法治宣传多重意义。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此次宣传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益诉讼核心职能,深度融入徒步普法全过程,向过往游客、本地群众阐释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守护者的法定职责,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全新立法理念、制度规则与责任条款,着力推动纸面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守得住的日常行为准则,让生态法治理念浸润人心。
本次徒步普法环线以文化园广场为起止点,途经盘龙大桥、周达文故居、和平村旧址、青龙洞、青龙大桥、石屏山古城墙、天后宫、镇江阁等多处文物古迹与滨水生态点位。检察干警因地制宜、精准宣讲。在文物古建筑群落旁,重点讲解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风貌一体化保护的法律要求,倡导大家共同守护镇远千年古城文脉;在舞阳河沿岸步道,围绕水域岸线保护、水资源管护等内容以案释法,对照法典规定细致讲解污水乱排、非法捕捞垂钓、河道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协同联动、分工协作,构建起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双向衔接、普法宣传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凝聚起政府监管、检察监督、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强大合力,真正实现执法、司法、普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下一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主业,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紧盯流域保护、文物修缮、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公益受损问题,用法治力量守护镇远的绿水青山与古城古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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