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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五天道路通 这面锦旗赠法官
本报讯(通讯员 黄雪梅)近日,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十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实质化解仅用时五天。原告专程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对法院高效、温情化解纠纷表达诚挚谢意。
案件双方系平坝区十字乡某村同组村民。2011年,双方签订《调换大路协议》,原告以一块土地调换被告建有简易猪圈的地块用于修建通行道路。2026年4月,被告用三轮车、大石块堵塞案涉通道,致使原告及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原告正常生产生活。经当地派出所、乡政府等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7月16日,平坝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当日立案。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涉及农村邻里通行利益,双方矛盾积淀较深,若简单一判了之,虽能在法律层面厘清权利义务,却难以根除心结,甚至可能加剧对立。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随即开展庭前矛盾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堵塞通道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念及多年相邻情谊、换位思考。经过多次“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被告逐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7月20日,被告主动将堵塞通道的三轮车及大石块全部移除,通道恢复畅通。次日,原告递交撤诉申请。至此,纠纷从立案到实质化解仅用时五天。
近日,原告专程前往十字法庭赠送锦旗,对法官用心用情办案、高效化解矛盾表示由衷感谢。锦旗虽轻,情谊深重,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真切认可。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平坝法院将“如我在诉”意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的司法担当。下一步,平坝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更高效率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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