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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测岂能弄虚作假? 23余万元罚款撕开“纸面维保”假面
  本报讯(通讯员 陈相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本应为社会单位排查火灾隐患、维保检测消防设施、指导完善消防管理、助力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守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却有少数机构为牟利在检测报告上造假。近期,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中,查处了一起典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及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字案件,涉事机构贵州凯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23.23万元,为全行业敲响合规执业警钟。
  六枝特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润田优品小区、东方龙城一期、清水湾小区开展检查时发现,小区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贵州凯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在年度检测报告中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核心系统均判定为“合格”,但经核查,该公司并未对以上系统进行任何实质性测试。
  经核查,在1月至5月,该公司就存在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报告》《季检报告》及《年检报告》中原项目负责人张某某、原技术负责人杨某某未在书面结论文件上签名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贵州凯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及《贵州省消防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较重违法等次”规定,六枝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书面结论文件未经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0.8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罚款人民币3.4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原项目负责人张某某罚款人民币3.4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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