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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代尚礼残疾人证52252619540803401844遗失作废。
●贵州茂永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5206028821283;财务章:5206028821284;法人章:5206028821286,声明作废。
●贵阳云岩汉承酱香酒批发部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蔡思姬遗失警察证,证号:5220050,声明作废。
●简再林遗失导游资格证,证号DZG2014GZ10186,声明作废。
●王明春遗失贵阳市鹿冲关路18号银通花园二期D栋2-01号门面的收据,金额伍万元整,声明作废。
●吴爽(学号232100060233)遗失贵州师范大学三方协议书,编号:106630261596,声明作废。
●本人冯隽玥(身份证尾号1628)购买“贵阳农商银行股金”,因保管不慎,将金额50000元整股金证遗失,(账号:000000372),特此声明。
  公告
  致:原瓮安监狱旧址瓮安县永和镇白水河村公有住房(含房改房)持有人
  根据相关文件及政策法规规定,贵州省黔南鑫盛工贸有限公司承接了原瓮安煤矿各项权利及义务,并一直负责原瓮安监狱旧址瓮安县永和镇白水河村公有住房(含房改房)的管理工作。
  现因政策调整,依据贵州省监狱管理局与黔南州人民政府签订的《都匀监狱·黔南监狱迁建协议书》、黔南府常议〔2020〕8号文件、黔南府办函〔2020〕35号文件,以及贵州省黔南监狱与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构筑物及物资移交协议》等相关文件精神,原瓮安监狱(含贵州省黔南鑫盛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其旧址瓮安县永和镇白水河村的公有住房的管理权及所有权,将全部移交至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政府,由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政府实行统一管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公有住房(含房改房)的管理及权属事宜,不再由本公司负责。
  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南鑫盛工贸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迁坟公告
  为发展地方农业经济,壮大我镇南瓜特色农业产业,小寨坝镇人民政府拟在亲戚寨村芭蕉冲组原废弃搅拌厂区域实施小寨坝镇亲戚寨村农业集散设施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需要布设电杆桩柱,需迁移该地块红线范围内两座坟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与迁移要求:凡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亲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小寨坝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登记、信息核实手续。本次迁坟严格执行先补偿、后迁移原则,按本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坟墓标准据实补偿,登记完成后由坟主自行限期迁移。
  二、无主坟认定及处置:公告期满,逾期无人登记认领经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通过现场走访、查阅历史档案、向村委会及当地长者核实等方式继续查找权利人。经上述查找确实无法核实权属、长期无后人祭扫的,认定为无主坟。由镇人民政府联合村委会全程拍照录像、建档留存,统一迁移至公益性公墓规范安置。无主坟迁移补助资金拨付村集体,专项用于辖区殡葬公益及公墓管护,不再单独个人留存。
  三、有关规定:公告发布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严禁新增坟墓、翻新旧坟。逾期未登记、未自行迁移的,我镇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保障项目正常建设。(联系人:胡腾、黄仕春、卢之念、联系电话:18082602227、19885680218、18084350795)特此公告。
  息烽县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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