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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小区停车场疑被“砸”,肇事者难寻责任谁担?
曹先生收到的告知短信。

曹先生家车后挡风玻璃。(受访者供图)

  ■记者 周睿 岳端
  近日,贵阳市云岩区金龙星岛国际小区业主曹先生求助,称其停在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后挡风玻璃因外力破损,就责任划分等事宜与小区物业产生分歧,希望媒体关注。
  6月4日,记者前往金龙星岛国际小区实地走访。
  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坏 事故溯源陷僵局
  “6月1日,我将车停到了我家楼下负一楼停车场的车位。6月2日下午,有邻居通过我放在车上的挪车电话尝试联系我,但我当时没接到电话。直到下午四点左右,邻居通过短信告诉我,我的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坏了。”
  曹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条短信,发信人表示,其路过停车场时,发现曹先生家的车“被上面什么东西砸下来”,砸坏了后挡风玻璃。
  曹先生前往停车场查看现场情况,看到自家车辆后挡风玻璃碎了,通过仔细查看,发现玻璃上有一个某物通过外力击打玻璃导致的洞口,破碎的纹理由此洞口向外发散。
  当天,曹先生便报警了。“警官查看现场后告诉我,根据现场情况看,我家车后挡风玻璃是受外力打击导致的破损。”但停车场监控无法明晰看到该车位前后情况,事故溯源陷入僵局。
  “车辆没有启动时,我的行车记录仪在车辆周围有人走动的时候才会启动。记录显示,下午两点多看到的录像,后挡风玻璃都是完整无损的,三点多再有记录时,玻璃就已经碎了。”
  停车场管理方:“只提供车位和打扫卫生”
  事故发生后,曹先生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和4S店进行咨询,了解到购置新的后挡风玻璃、工人工时费,预计花费1877元。“车受损当天,我就向4S店咨询了修理费用问题,也联系了停车场管理方商量责任划分与修理费问题。当时停车场管理方工作人员说,现场没有发现是因停车场设备设施掉下来砸到的,责任划分问题需要上报。次日告诉我,他们可以给我免两个月停车费,也就是400元。”
  对此,曹先生难以接受。“我每个月缴纳200元的停车费,也把车停在了合规的停车位上。现在车辆因外力原因受损,停车场管理方却表示他们只负责提供一个车位和打扫卫生。”
  在曹先生带领下,记者前往曹先生此前停车位置查看。该车位位于室内停车场边缘位置,但车位后方窗户位置大片镂空,隔着几米绿化带,直对车库外小区内一处楼梯。在车库中行走,记者看到,车库两边都有类似的大窗户,但是其中一边安装有玻璃,曹先生此前停车位置则为镂空。
  曹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方和管理方并非物业,而是贵州诚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停车费时,也是业主通过一个小程序向该公司支付的。
  在小区停车场出入口处,记者看到了落款为贵州诚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金龙星岛国际停车场管理规定》,其中第六条写,“本停车场只负击(应是错别字,原为‘责’)提供停车位、交通秩序及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持环境卫生的服务,对车辆被盗、被刮擦,车内物品被盗等,本停车场不负任何责任。”
  另一边,落款为贵阳恒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上写,“本停车场只提供停车位,无车辆管理人员,所收停车费不含保管保险费,请您自行看管您的车辆,看管好您车内的物品,如车辆被盗、被撬、物品遗失和车刮擦等,本停车场概不负责。”
  由于工作生活用车频繁,为减少影响,曹先生已向保险公司报损,准备尽快修车。
  责任划分意见不合 调解停滞不前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贵阳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郑先生表示,小区停车场由贵州诚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相关停车业务,是公司内部为规范管理和专业运营而开展的委托行为。
  当记者问及,该小区停车场的实际管理方是谁时,郑先生说:“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是由金龙物业统一管理。”
  郑先生表示,停车场管理人员收到业主反映后,便向其汇报了这一情况。
  “物业方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处理问题。经过现场核实,并非物业维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掉落导致车窗破损。我们怀疑有可能是有人从外部楼梯处,向停车场窗户内扔硬物,造成玻璃破损。”郑先生说,“小区监控只要求覆盖主通道、主要出入口,但该业主车辆停放在边角位置,监控没有全覆盖到这个点位。所以目前无法找到肇事者。”
  郑先生强调,在停车场出入口处的告示牌上,已明确告知,停车场只供车位停放,不负责财务监管。
  该办公室另一自称为集团总经理的在场人员表示,“我们可以出具相关证明,协助业主报保险。”两位工作人员均表示,后续将继续与业主协商。
  当日,记者联系到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云岩区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咨询。次日,负责该事件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到记者。“接到当事人投诉后,我们于6月4日下午联系业主与物业,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调解。经了解,车辆后挡风玻璃确因外力破坏,但因监控局限,且没有目击者、未找到破坏物,无法找到直接责任人。”该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主张减免两个月停车费,但业主希望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半责任,赔偿其定损费用的一半。双方暂未达成一致。”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计划由属地街道和社区组织双方协调。
  “据了解,当事人已在通过保险公司维修车辆。因此,若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我们也建议可由保险公司与停车场管理方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明确。”该工作人员说。
  6月7日,曹先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核定车辆损失1745元。但仍未找到肇事者,物业工作人员也并未联系他进一步协商,调解停滞不前。
  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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