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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空壳店铺”充当电诈帮凶 三名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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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空壳店铺”充当电诈帮凶 三名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本报讯(通讯员 孙荷姜)网上联络、外地邀约、注册空壳店铺、办理商户二维码……这不是一份普通的“生意经”,而是一条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黑色通道”。近日,凯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黄某某、陈某某批准逮捕,成功斩断一条从外省伸向本地的洗钱链条。
经查,2026年3月至4月期间,主犯朱某某先后纠集张某某、黄某某、陈某某3人,分别从福建省、江西省来到贵州省凯里市。在朱某某的组织策划下,3人利用各自身份信息注册空壳店铺、申办商户收款二维码,专门用于接收朱某某提供的诈骗资金,并按其指令进行转移。作为“报酬”,3人可从过账资金中抽取2%至8%不等的提成。
看似查实的诈骗金额并不高,大量流水实为来源不明的可疑款项。这正是此类洗钱犯罪的典型手法——以少量诈骗款为“引子”,掺杂大额异常资金,借助商户收款码的高频交易作掩护,将犯罪所得层层“洗白”,从而增加资金追踪与侦查打击的难度。
办案检察官提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不要求行为人直接实施诈骗行为。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即已构成该罪。即便只是受“朋友”“熟人”之邀参与其中,也可能成为犯罪链条上的关键一环,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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