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案例二
柔性司法纾困救弱精准帮教护未成长
  2025年5月,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对陈某某立案侦查,案件侦破后,移送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为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查明陈某某自幼母亲离家、父亲死亡,自初中起便长期旷课、逃学,因监护缺失、脱离学校监管,养成了小偷小摸的恶习。综合其认罪悔罪、退赃获谅解等情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并落实犯罪记录封存,为其回归社会扫清障碍。结合社会调查结果,检察机关针对性地开展干预矫治工作,将陈某某送入专门学校接受行为矫治,委托司法社工建立专属帮教档案,实施全程跟踪帮教、动态监管引导,同步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系统化心理干预,纠正错误认知,筑牢思想防线。聚焦破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检察机关强化融合履职,联动民政部门成功找回其失联母亲,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依托专业力量持续跟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力修复受损家庭监护功能。同时依托与多部门共同建立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一体化机制,精准对接就业帮扶资源,帮助陈某某稳定就业、获得稳定经济来源,从根本上消除再犯诱因。
  以该案为切入点,检察机关聚焦失学失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风险,针对就学不稳定学生监管漏洞、安全隐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教育部门全面摸排县域在籍学生的就学状况,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精细化落实校园监管责任,从源头防范未成年人因失学失管走向违法犯罪。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