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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近日,走进省高院行政庭庭长黄瑶的办公室,最先吸引视线的是她电脑显示屏下框那一排排整齐贴着的黄色便利贴。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近期工作安排:某日某案庭审、某时座谈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就连旁边书柜的柜门上,也贴了几张。她笑称这是“外挂大脑”——案件量太大,光靠记忆不牢靠。近5年来,她承办和参与合议行政二审、再审案件数千件,同时还要主持课题、撰写论文、为全省多级行政机关和法院授课。便利贴上的每一行字,都是一次精准的时间切割。
  一起学位授予纠纷案,正是她近期审结的众多案件之一。今年3月,案件承办法官黄瑶在再审判决中写下:“技术的本质在于赋能,而非梗阻。”这句话迅速超越个案,成为人们对司法温度与理性的一次集体共鸣。说起这个案子,她靠在椅背上,手指轻敲桌面:“从该案的证据看,这个孩子只是带了手机进考场,没有证据证明她用手机作弊,她也主张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学校也没有用利用手机作弊的条款对其处理,而是用其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进行处理,并且后来处分也解除了。如果仅仅因为一般违纪行为,或者因为技术问题永远拿不到学位,那技术的意义在哪里?”
  案件并不复杂。杨某某因考试中携带手机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解除后仍未获学士学位。学校依据校规中“考试违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位”的条款作出决定,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了杨某某的诉讼请求。黄瑶在再审中扭转了走向:高校不能仅以受处分记录为由不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的决定必须遵循比例原则,与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过错程度相适应;学校内部的技术规程,不能成为阻却授予学位的正当理由。最终,她判令学校重新审核杨某某的学位申请。
  这一判词背后,是黄瑶20余年职业生涯的积淀。从法律硕士到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8年求索,她将实践难题带入理论,又将理论成果反哺审判。聊起这段经历,黄瑶坦言:“审判中遇到真问题,再去读书找答案,比单纯做学问痛快得多。”
  这种“问题导向”的思维,贯穿她的裁判风格。她承办的赵某某诉某县政府撤销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案,厘清了行政协议起诉期限与民事诉讼除斥期间的适用规则,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她审理的项某某诉某市人社局工伤认定案,明确个人挂靠单位经营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人民法院案例库。她办理的某房开公司诉某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确立了自媒体虚假广告的判定规则及行政处罚听证、法制审核程序,入选贵州省第二批参考性案例,并进一步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今年办理的一个涉企案件还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发布的涉企典型案例。同事评价她:“黄庭对案件有种‘解剖’式的执着,一定要把背后的规则挖出来。”
  然而黄瑶并不满足于个案审理。她在《人民司法》《重庆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或主笔的多项课题获省级以上奖项。2019年,她被评为贵州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2024年,因2021—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记二等功。她还把讲台当作第二个审判席。作为贵州省法院讲师团行政教研组副组长,她多次为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等单位授课,主讲课程《如何做好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获评2025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精品课程。一次课后,有学员问她:“您这么忙,为什么还愿意花时间备课?”她答:“判决只能解决一个案子,茆院长多次强调,省高院要多发挥裁判的引领作用,把规则讲清楚,能传递预期,影响一批案件。”
  回顾往昔,黄瑶的职业生涯不断转换场景,但主线始终清晰:她相信法治的力量不在于宏大的宣言,而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能否让当事人感受到规则的可预期与司法的审慎。用她自己的话说——“法官不仅要裁判案件,更要通过裁判传递规则。让每一个走进法庭的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就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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