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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违法建筑进行责令改正的公告

附件:建筑物远景和近景照片

  博学南路2号未来方舟E2组团1栋别墅业主(张洪敏):
  你户在博学南路2号未来方舟E2组团1栋别墅花园内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违法行为。因多次在违法行为地无法联系到你本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本机关于2026年3月23日在你户入户门处张贴《调查(询问)通知书》{筑(云)综执调(询)通字〔2026〕第2500845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筑(云)综执责停(改)通字〔2026〕第2505303号},要求你户于2026年3月26日到渔安街道办事处135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并责令你户于2026年3月26日前自行拆除修建的建(构)筑物。但至今无相关当事人向我局行使陈述申辩权利,也无相关当事人自行拆除,并且相关建(构)筑物仍在建设中。为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发布公告如下:
  责令博学南路2号未来方舟E2组团1栋别墅花园内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于2026年5月20日前至贵阳市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行政中心第二办公点1008办公室,电话:0851-85635937)主张权利或自行拆除正在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逾期本机关将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本公告同步在现场张贴和在云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贵阳市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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