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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6年年会在贵阳召开
  本报讯(记者 封瑜 杨情丽 陈景雄)5月14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在贵州贵阳召开2026年年会。会议以“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并选举产生了组成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豫贵出席会议并致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当选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在会上发言。
  杨临萍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对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她强调,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典化时代生态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做好法典贯彻实施工作。专业委员会要加强生态环境独立法律部门的理论研究,强化生态环境及相关领域司法解释立改废释的理论支撑,回应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发展的理论需要,夯实生态环境司法的理论根基。
  李豫贵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贵州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法学界的各位领导、来宾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贵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生态立法、监督与司法执法协同发力,努力建设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依托单位,是对贵州生态司法工作的肯定与信任。相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全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新高地、实践创新新平台,以高水平司法护航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守护民生福祉。
  茆荣华表示,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肩负着新时代环境司法理论创新的重大责任和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时代使命,将恪尽职守,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持续贡献智慧与力量。他强调,贵州自2007年成立全国首家环保法庭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逐步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司法护绿”之路。全省法院将以贯彻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聚焦理论创新,打造学术高地;强化法典实施,筑牢法治根基;强化实践对接,促进成果转化;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开放格局;注重人才培养,夯实发展根基,为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朱山、杜薇、赵子铱,全国政协常委韦维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员韩德强通报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黄海华,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王炜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有关部门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参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主持换届会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勇主持年会。会议同期举行了年会学术交流,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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