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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元油费背后 是诚信失守还是维权困境?
  ■记者 高琴
  近日,息烽县坪泉加油站员工聂女士反映,一名驾驶员加了620元的油,实际只支付500元,理由是“因聂女士的问题导致他去银行存钱,来回打车花了105元”。聂女士报警后,民警协调未果,建议走司法程序。聂女士委屈地哭诉:“难道加油不给钱还有理了?”
  4月20日,记者联系上聂女士。她回忆,4月17日下午4时许,一名驾驶员来到加油站加油,油表显示620元。驾驶员扫描加油站二维码(公众号)后,优惠至605.80元。
  “扫码结束后,我让他输入支付密码,当时好像听到系统语音播报缴费成功,就没有仔细核对。”聂女士说,驾驶员随即驾车离开。
  然而事后查账,聂女士发现该驾驶员的605.80元油费并未支付成功。她电话联系对方,双方沟通不畅。最终,驾驶员仅支付了500元,随后将聂女士微信拉黑。
  为什么少付105元?聂女士说,驾驶员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她的问题,导致他要去银行存钱(微信里没钱),来回打车花了105元,这笔费用应由聂女士承担。
  聂女士表示:“我让他提供打车发票,他给不出来。再说了,即便我有错或者语气不好,也不该扣这105元。你自己输入密码有误或支付未成功,不是我的错。加油付钱天经地义,凭什么扣钱?”
  无奈之下,聂女士报警。民警到场调解后,驾驶员仍拒绝补齐余款。民警建议聂女士走司法程序。
  “我一个老百姓总不能为了105元去起诉吧?我就想让民警帮忙协调处理好,为什么这么难?”聂女士委屈地哭了起来,“如果这样,以后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吗?我每次都要去法院起诉他们吗?”
  4月22日上午,记者致电息烽县公安局永阳派出所。当天出警的民警表示,针对这起费用纠纷,他们进行了协调,但驾驶员称聂女士说话难听,本来一分钱不想给,最后协商给了500元。民警指出,经济纠纷无法强制驾驶员付款,只能建议走司法途径。
  随后,记者致电涉事驾驶员。对方坚称支付500元是因为聂女士的问题导致他去银行存钱,来回车费105元必须扣除。
  记者问:“对方存在什么问题?过失在哪?”驾驶员答:“我也不知道她们错在哪。”
  记者追问能否提供打车发票,驾驶员称“当时没有发票,是包车来回的”。当记者问是否愿意再次协商时,驾驶员不耐烦地说:“我现在在开车,你是记者,你想怎样曝光就怎样曝光,我无所谓。”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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