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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进乡村 以案释法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贾馥宇)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庭审在盘州市淤泥乡淤泥村拉开帷幕。4月24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淤泥人民法庭将法庭“搬”进乡村,巡回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被告杜某某、柳某某因发展养殖业向某金融机构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还清,后因市场行情变化、养殖技术欠缺等原因经营亏损,未能如期偿还,金融机构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考虑到被告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加之类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农村地区较为多发,法院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深入村中审理此案,让司法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充分考虑被告法律认知不足和家庭实际困难,耐心向被告释明金融借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拒不还款将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同时,兼顾双方权益,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背对背”耐心调解,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兼顾政策刚性与民生柔性,合理考量被告实际难处,在还款期限、还款金额等方面适度予以人性化调整,并劝导被告正视债务责任,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依托巡回审判“流动法治课堂”,围绕农村群众日常生活高频涉及的金融借款、担保责任、逾期还款等内容,向旁听群众开展普法宣讲。法官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讲解正规贷款办理、合法利息界定、逾期还款风险等实用法律知识,结合本案开展以案释法,并现场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以前觉得打官司要跑很远,没想到今天在家门口就能旁听庭审,还学到了法律知识。”
  今后,淤泥人民法庭将持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工作走深走实,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领域和群众急难愁盼司法需求,持续加大涉农金融、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巡回审理力度,不断创新“巡回审判+联动调解+以案普法”工作模式,把司法审判现场变为法治宣传阵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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