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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古树根脉
检察干警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工作。

  ■记者 冉龙飞 姚强
  古树名木是镌刻岁月的“活化石”,也是承载文脉的“绿色遗产”。近年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古树名木、古茶树与传统村落生态文化资源保护,通过专项行动、精准司法、协同共治,织密生态保护网,让千年古树在法治守护下枝繁叶茂、永续传承。
  专项回看促整改
  今年4月16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泉都街道荆坪村,对前期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核查。现场,一株株古树整齐悬挂保护标识牌,清晰标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等信息,标志着检察监督取得实效。
  此前,该院在2025年12月履职中发现,龙塘镇肖溪村金丝楠木、泉都街道荆坪村银杏古树均未按规定挂牌,缺乏规范管护,存在损毁风险。
  今年1月8日,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完成古树排查、建档与挂牌。此次“回头看”确认,涉案古树全部规范挂牌,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全县古树排查,压实管护责任。
  截至目前,石阡县纳入官方保护名录的古树名木大树共7011棵,其中一级保护古树68棵;全县百年以上古茶树超10万株,约5万株已完成建档保护,成为当地生态与文化的重要标识。
  司法护绿出实招
  在古树保护中,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联动,构建“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双重机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补植复绿、购买碳汇、公开道歉等生态修复责任,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修复一方”。如在张某某非法采伐楠木案中,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其补植复绿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石阡苔茶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德镇、坪山乡等地5万余株苔茶古茶树保留原始遗传基因,是当地茶文化“活根脉”。但此前古茶树缺乏专项司法保护,管护存在短板。为此,2025年7月9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江口县人民法院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在坪山乡坪贯村发布《石阡古茶树司法保护令》,明确六类禁止行为,规范采伐、利用与生长环境保护,填补专项司法保护空白。
  此外,在传统村落保护中,检察力量持续发力。2022年,该院在楼上古寨巡查发现古枫树锐减、古井木亭濒临坍塌,随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修缮整治,守护民族村寨生态根脉。
  共治宣教聚合力
  古树名木保护并非检察机关“单打独斗”。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协同治理,联动多方力量构建闭环保护体系,推动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该院联合多部门建立风险防控与综合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常态化排查、挂牌、管护,争取专项保护资金;2024年与石阡县人大建立“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强化林业领域执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与此同时,开展多元化普法形式,将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法律知识印于宣传手册,依托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并在传统村落设立“检察联络站”,开展普法活动超200余场次,引导村民从“要我保护”转变为“我要保护”。
  下一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履职,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强化部门协同,加大普法力度,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守护绿水青山、传承历史文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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