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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万余元,到账!
兴义市法院先行调解“不拖不判”当场清
■通讯员 岑晶 陈俊媛 韦双全
“真没想到,不用开庭,不用等判决,当场就拿到了全部欠款!”
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先行调解+特邀调解员”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被告公司当庭向原告支付了34万余元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运输费用被拖欠
事情还要从2023年说起,原告冷某某为被告贵州万峰某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电力工程项目提供塔材运输服务。
双方于2023年9月签订《塔材运输协议》,冷某某按照约定完成了全部运输任务。
2024年2月,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公司尚欠运输款13.9万余元。然而,此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的12.8万余元迟迟未能结清。冷某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对方诉至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款及利息。
耐心疏导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兴义市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调解基础,便将案件委派给驻院特邀调解员韦双全进行诉前调解。
韦双全仔细翻阅案卷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过程中,他一方面安抚冷某某的情绪,耐心释明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向被告公司负责人严肃指出拖欠款项的违约性质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企业信誉等。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调解员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反复疏导,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就欠款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
当庭兑现解纠纷
让人欣慰的是,被告公司当场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筹措资金,当庭一次性向冷某某支付了全部案款342283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笔款项不仅包含了冷某某起诉的运输款,还一并解决了被告公司欠付其他工人的运输款,真正实现“一案解多纷”。
收到款项后,冷某某激动地签署了《结案说明暨承诺书》,确认本案纠纷已一次性了结,并申请法院不再出具法律文书,承诺不再就本案纠纷以任何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群众点赞“加速度”
“案子不用开庭就能解决,还当场拿到了真金白银,法院的调解工作真是做到了我们心坎上!”冷某某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调解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巧,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促成被告当庭全额履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担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四级法官田青说,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兴义市人民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特邀调解、人民调解作用的生动写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兴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罗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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