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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调解书背后的乡村振兴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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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调解书背后的乡村振兴密码
——黔东南中院成功化解“两泉”专利纠纷纪实
■记者 杨情丽
4月16日,黔东南州黎平县,一场持续数月的“矿泉水瓶专利之战”画上句号。当“碧岩泉”(化名)与“云溪泉”(化名)两家企业负责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在场的村支书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出了那句让在场所有人动容的话:“你们真是我们村这家企业的再生父母!”
这是一起普通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原告索赔200万元;这又是一起极不普通的案件——被告是一家村办集体企业,承载着当地数百户村民的增收希望。这起案件的走向,考验着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与司法智慧。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走进黔东南法院,探寻这起“小案件”背后的“大文章”。
一份起诉状:矿泉水瓶背后的“恩怨”与困局
黎平,地处黔湘桂交界处,群山叠翠,泉水清冽。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矿泉水产业成为当地特色经济的重要一极。
“碧岩泉”是黎平矿泉水市场的“老大哥”。企业自2004年投产以来,凭借独特的瓶身设计——流畅的瓶体线条搭配具有民族特色的标签布局,在当地市场辨识度极高,市场份额稳居前列。
2021年,一股“新泉”涌出。黎平县某村集体入股创办村办企业,“云溪泉”正式上市。为了迅速打开局面,这家村办企业采取了两项策略:瓶身设计与“碧岩泉”颇为近似,售价则远低于对方。一时间,黎平矿泉水市场硝烟弥漫,价格战愈演愈烈,批发价一度跌至八、九元一件(24瓶),几乎无利可图。
价格混战持续四年后,2025年11月25日,“碧岩泉”一纸诉状将“云溪泉”告上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200万元。
对刚刚起步的“云溪泉”而言,200万元赔偿会让企业难以为继。企业负责人坦言,公司年利润微薄,主要解决村里部分劳动力就业和村集体分红,一旦败诉赔偿,不仅企业倒闭,村民们的投入和期待也将化为泡影。
案件一受理,便引起了黔东南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办案团队的高度警觉。他们意识到,这绝非一起简单的专利侵权纠纷。
三项硬举措:司法天平上的法理与乡情
面对这起牵动多方神经的案件,黔东南中院没有简单地坐堂问案、一判了之。办案团队敏锐地从三个维度进行了深度研判:如何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提升生态产品附加值,做好“水文章”?如何破除“内卷式”竞争、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何兼顾权利人合法权益与乡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带着这三个沉甸甸的课题,法官们走出法庭,走进了黎平的青山绿水间,探索出一套“2+2+1”调解法。
以保促调,走进车间摸实情。案件受理后,法院及时引导原告申请证据保全。承办法官吴竹春没有仅凭书面材料判断,而是亲自进入被告生产厂区,实地查看生产流程、库存规模,固定销售数据。在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座谈中,法官发现,“云溪泉”的侵权主观恶意并不深,更多是初创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所致,但其产品确实为村集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这一趟走访,让法官心里有了底:案件有调解空间,但必须精准把握尺度。
联动聚力,府院协同破僵局。诉讼期间,双方对抗情绪激烈。被告为求自保,向国家专利部门提交了对原告专利宣告无效的申请,矛盾面临进一步升级扩散的风险。办案团队果断启动“法院+市场监管”联动机制,邀请黎平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当地商会共同介入。调解现场,法官逐条释明专利法相关规定,指出侵权风险与法律后果;市场监管局从行业监管角度剖析不正当竞争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商会则从企业发展长远计,劝导双方握手言和。多元力量汇聚,情理法交融,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云溪泉”停止使用近似外观设计,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万元,同时撤回专利无效申请。
更进一步,跳出个案谋长远。纠纷化解了,但司法服务并未止步于此。两家企业大打价格战的根源,在于区域产业缺乏协同。为此,办案法官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矿泉水企业发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司法建议:成立行业协会,建立沟通机制,整合资源联合发展,形成拳头产品,共同开拓全省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这一建议得到了各方积极回应。目前,黎平矿泉水行业协会的筹建工作已提上日程。
一次深观察:从“两泉和解”看司法如何护航基层发展
200万元的诉请,5万元的赔偿。悬殊的数字背后,是怎样的司法考量?
“判案不难,难的是判完之后企业还能活、市场还能好、百姓还能受益。”面对记者采访,黔东南州中院民三庭庭长龙恺坦言,案件审理之初,办案团队就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道“两难”题——依法保护专利是底线,但若机械司法一判了之,“云溪泉”一罚就倒,该村数百户村民的投入将血本无归。
记者了解到,调解过程中双方围绕赔偿数额争执不下。“碧岩泉”认为,高额赔偿方能形成震慑;“云溪泉”则称,其根本不具备履行200万元赔偿的能力。
如何在两难中破局?法官们走出法庭,走进车间,摸清实情,基于此,法院确定了“底线不破、尺度灵活”的调解思路。最终方案——停止侵权、赔偿5万元、撤回专利无效申请——让原告得了“理”,让被告保了“命”,让市场恢复了“序”。
龙恺表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要精准识别,采取法治化手段加以处置,更要维护创新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对于主观恶意不深、社会危害不大的初创企业,依法适度处理,给予改正空间,同样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并非孤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村办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呈上升态势。这类案件有其特殊性:被告往往“无知”多于“恶意”,但判决结果却直接关乎一方百姓生计。
“如果每起类似案件都顶格判赔,一批刚起步的乡村企业可能因此消失。”龙恺说,“基层司法的价值,就在于把法律条文和社情民意结合起来,找到那个既合法又合理的平衡点,既要有保护创新的‘硬度’,也要有护航发展的‘温度’。”
而今,当黎平的山泉继续流淌,两家曾经对簿公堂的企业有望携手闯市场——这便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生动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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