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在林地擅自开荒? 律师:可能违法
律师倪伟

  ■ 记者 岳端
  近日,阅山湖小区附近山林被毁林开荒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网友热评,“我们小区把绿化带都挖了”“我们小区还有公园造景被开垦成田”……
  小区旁边的山林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种点菜,抱着这种想法开荒种菜的人不少。对此,律师指出,若在林地擅自开荒,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在林地开荒。”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贵州贵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倪伟指出,这里的“开荒”是指对林地进行垦殖,使其改变用途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居民区附近的山林若性质属于林地,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此外,山林在生态功能上还具有水土保持、改善居住环境等重要作用,更不能随意破坏。
  倪伟强调,如果居民想在林地上进行农业种植或其他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针对在开荒过程中砍伐树木、焚烧的行为,倪伟明确指出均系违法,即使在“自留地”上,这些行为也受到严格限制,绝不意味着可以任意为之。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倪伟说,即使是砍伐自家种植的树木,如果数量较多或在林地范围内,也需要办理许可证。
  那砍伐自留地上的树木呢?“法律上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倪伟说,他同时指出,这里的例外仅限于“零星树木”,如大规模的开荒砍伐,即使发生在自留地范围内,也超出了“零星”的范畴,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否则,就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如果砍伐的不是自己所有的林木,还可能构成盗伐林木。
  此外,倪伟表示,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草等)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开荒过程中的焚烧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这种行为不因发生在自留地上而改变其违法性质。
  倪伟指出,根据前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违法者可能面临不同法律责任。
  其中,毁林开荒可能面临责令停止,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以恢复植被所需费用3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滥伐林木可能面临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擅自野外用火将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时,还将涉及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放火罪或失火罪等刑事犯罪。
  倪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例如立木蓄积2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1000株以上,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刑期可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盗伐林木罪量刑更重,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焚烧行为引发森林火灾,可能构成放火罪或失火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