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情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近年来,贵州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家事审判新机制,在这一过程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同参与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全省8000余名女律师活跃在普法宣传、诉前调解、权益保护的第一线,用专业与温情默默守护着黔中大地的万家灯火。
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贵州省政协委员、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主席、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嫣,请她从律师行业和妇女权益保护的视角,谈一谈在家事审判领域参与多元解纷、守护家庭和谐的实践与思考。
记者:贵州是多民族聚居省份,家事纠纷往往交织着独特的民族文化背景。请问您在参与基层调解时有哪些切身感受?
李嫣:贵州“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民族文化生态,决定了家事纠纷化解不能简单套用统一的法律模板。这些年,我走遍了全省九个市(州),每到一处,都能看到当地探索将民族文化资源融入调解工作的生动实践。
在雷山县法院永乐法庭,我看到法官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苗歌谚语,围坐在火塘边用乡音化解心结。当地群众说,这些“姑妈法官”唱的是调子,讲的是道理,暖的是人心。在三都自治县,马尾绣传承人被聘为特邀调解员,她们凭借在村寨中的威望和从一针一线中淬炼出的耐心细致,让许多剑拔弩张的夫妻重新坐到了一起。在松桃自治县,当地探索将家庭教育指导贯穿家事纠纷化解全程,把法治的种子播撒进苗家村寨。
这些实践让我深切体会到:在民族地区化解家事矛盾,光有法律的专业性远远不够,还要有文化的共情力。我们律师行业妇联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将法律服务与当地民族文化更好地结合起来,让法治真正入乡随俗、入耳入心。
记者:面对那些因家庭矛盾而受到伤害的孩子,您和您带领的律师团队是如何用专业力量为他们撑起“法律之盾”的?
李嫣: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代理过一起离婚案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的小女儿拉着我的衣角问:“阿姨,我以后还能见到爸爸吗?”那一刻,孩子眼里的惶恐让我至今难忘。
很多家事纠纷的最终受害者是孩子,而问题的根源往往在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让我感到欣慰的是,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在贵州,这一制度正在落地见效。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到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法庭探索出“三书一令”机制,这些司法实践释放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依法带娃,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不履职,就要接受法律的督促和矫正。
为此,律师行业妇联积极介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我们组织女律师走进校园开展“法治进课堂”活动,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讲法律故事;我们面向家长开设家庭教育法治讲座,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监护观念,学会在婚姻变故中最大程度地保护孩子。
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推动更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引入社会观护制度,委托基层妇联干部作为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让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有更客观的参考依据。有的地方还创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对家事纠纷进行定期回访和心理疏导,确保案件了结后孩子的成长环境持续向好。
作为律师,我们在代理家事案件时,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首位。我们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理纠纷,避免将夫妻间的怨恨转嫁到孩子身上,尽最大努力让孩子在变故中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
记者:家事纠纷的化解需要多方力量协同参与。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方面,律师行业妇联如何发挥作用?
李嫣:家事纠纷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往往交织着法律、情感、伦理等多重因素,单靠一方力量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律师行业妇联作为连接法律专业力量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桥梁,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方面,我们积极参与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有大量女律师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在诉前调解阶段就介入家事纠纷,发挥专业优势促成当事人和解。很多案件在进入法庭之前就得到了妥善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
另一方面,我们高度重视基层力量的培育。去年,我们与毕节市七星关区妇联签约实施了“巾帼律师走进乡村·培树法律明白人”项目,选派女律师担任乡镇妇联组织的法律顾问,帮助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提升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一年来,全省女律师参加普法宣讲、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两千多场次,把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我始终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庭上的代理人,更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在家事领域,我们的角色更像“家庭医生”——既要有专业素养,又要有共情能力;既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着眼于家庭关系的修复与重建。
记者:面向未来,您计划带领律师行业妇联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中,重点推进哪些新的探索或布局?
李嫣:未来的布局,是我和全省八千多名女律师一直在谋划的重心。如果说过去我们多在个案发生后“救火”,未来则要着力构建一套防患于未然的“防火体系”。重点有三项探索:
一是推动家事调解“专业化认证”。家事纠纷化解需要法律功底,更需心理洞察与人情练达。我们计划联合多部门建立分级培训与认证机制,研发涵盖法律、心理、家庭教育指导的课程体系,为每个乡镇培养一名“带不走”的专业家事顾问。
二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全链条响应”。推动建立涉未案件的“律师观察员”制度。在矛盾尖锐的抚养权纠纷中,律师将独立代表儿童权益发声,让孩子的意愿不再被大人的争吵所淹没。
三是深耕民族地区法治“在地化融合”。鼓励懂民族语言的女律师回乡服务,挖掘“绣娘调解”“寨老说和”中的法治智慧,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充满乡土情理的村规民约。
总之,未来的路,就是要把专业做深、把服务做细、把触角做广,用女性的坚韧与柔情,织密这张守护万家灯火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