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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检察院:扎紧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篱笆”
  ■通讯员 何宁海
  基层政权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其先进性与纯洁性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治理效能。近年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刑罚执行监督法定职责,持续加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监管工作,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基层组织协同发力,切实维护基层政权纯洁性和选举秩序公正性,以扎实的检察监督成效为基层治理保驾护航。
  依法履职尽责让监督有力度、办案见实效。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监督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法律权威彰显、基层治理秩序规范。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监管责任到人”的工作理念,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作为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共办理剥夺政治权利监督监管案件30余件,实现对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监管情况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通过核查案件数据、调阅派出所监管档案、实地走访基层组织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底数、分布及动态情况。对未被监禁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刑罚执行不折不扣、不走过场。
  紧盯关键节点拧紧监管“安全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关键在监管,重点在落实。在村(社区)“两委”换届等关键节点,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精准筛查,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违规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坚决杜绝其进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切实拧紧刑罚执行的“安全阀”,守护基层选举公平正义。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实地核查、档案比对等方式,重点监督选民登记环节,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被错误纳入选民名单,切实维护选举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深化协同联动筑牢基层“防火墙”。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离不开基层组织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乡镇党委、村(社区)组织反馈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督促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公安执行+基层联动”的多元共治格局。通过常态化沟通、定期回访、联合督导等方式,检察机关推动基层组织增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识别能力、规范换届选举流程,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基层政权组织,切实维护基层治理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剥夺政治权利监管不是一时之功,而是检察机关的常态之责、长久之任。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强化监督力度,推动监管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确保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到位、监管落地见效。以检察监督之力筑牢选举公平正义防线,以实际行动服务基层治理、保障换届秩序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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