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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身高门槛” 检察监督守护未成年人观影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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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身高门槛” 检察监督守护未成年人观影优惠
■通讯员 唐阳 记者 冉龙飞 姚强
“以前孩子身高超过了1.3米,看电影只能买全价票,现在凭身份证就能直接享优惠,清楚又方便!”近日,在铜仁市碧江区某影城,带着孩子观影的市民陈女士,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起了购票新变化。
这一惠民变化的背后,是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精准破解未成年人观影优惠“唯身高论”堵点的生动实践。
刚上高一的小杨身高1.78米,此前他和同学观影时,虽是法定未成年人,却屡屡因超过影院1.3米的“优惠线”,只能购买全价票。这种尴尬境遇,并非个例。2026年1月,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中,陆续接到多位家长和未成年人反映辖区影院存在类似问题,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线索浮出水面。
接到线索后,该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构建“线下全覆盖走访+线上全平台筛查”的立体核查模式,对辖区六家影院开展拉网式排查。经核查,辖区影院普遍存在三类突出问题:标准错位,普遍以身高替代法定年龄作为优惠唯一判定标准,将免票、优惠范围限定为1.2米或1.3米以下儿童,完全脱离未成年人法定身份认定规则;范围缩限,部分影院人为缩小优惠适用范围,仅向持学生证的学生开放优惠,未办理学生证的低龄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之外;公示缺失,超八成影院未在线上购票页面、线下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完整公示优惠规则,导致法定优惠政策沦为“隐形福利”,未成年人及家长无从知晓。
为精准摸清类案影响范围,该院依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专项筛查。数据显示,2025年辖区影院售出的全价票中,相当一部分购票人为15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随着生活水平提升,我国未成年人平均身高显著增长,单纯以身高划定优惠标准,既不符合未成年人成长客观规律,也损害了未成年人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查清全部事实后,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精准指出问题症结,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破除不合理优惠门槛,全流程规范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职能部门迅速响应,推动形成全链条闭环整改格局。线下,督促各影院在售票窗口、影院大厅等核心位置张贴统一优惠公示牌,清晰明确优惠对象、标准及购票流程;线上,协调各影院与主流票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在影片购票页面显著位置增设优惠政策固定提示栏,实现线上线下公示同步、信息透明。同时,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将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巡查重点,明确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目前,辖区六家影院已全部完成整改,未成年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年龄证明,即可便捷享受法定观影优惠,“唯身高论”的不合理门槛彻底成为历史。
“一张小小的电影票,关乎未成年人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合法权益,也连着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以数字检察赋能公益诉讼能动履职,聚焦未成年人文化娱乐、成长生活等重点领域,精准破解权益保护堵点难点,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走深走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方位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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