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许亮 就方先生遇到的情况,3月26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中心主任许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方先生遇到的情况,商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基于现在方先生已退车但未获得退款,同时因车辆贷款问题未过户,车辆移交后存在交通违法等情况,方先生有权采取如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向市场监管局举报,二手车商存在消费欺诈,同时提供移交车辆后,车辆继续交通违法损害方先生权益等信息,要求市场监管局调解处理,与二手车商达成退款、违法处理、贷款处理和损失赔偿的书面文件;
第二,向人民法院起诉,除要求二手车商退还车款、过户车辆、赔偿损失外,同时可以要求解除和银行的贷款合同,为车辆退还过户清除抵押障碍。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应重点关注这些内容,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应首选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二手车商,避免通过所谓的“私人车源”进行购买。
购买前详细询问车辆的信息及车况,避免只听销售人员对车辆的简单介绍。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时要求商家将二手车瑕疵部位载明至购车合同中,避免事后发现车辆瑕疵,无证据证明被欺诈。
过户时注意确认所有证件齐全(登记证、行驶证、购置税本、购车发票)且年检、交强险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查验二手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为该车行或授权的人。
已经购买了二手车的消费者,如果不放心自己购买的二手车是否存在未知的瑕疵,可前往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车。
购买二手车出现维权、退车等情况时,消费者可通过12315举报投诉,还可搜集好现有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手车行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