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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检察高质效办案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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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检察高质效办案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 喻玉)3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以来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5年以来,贵阳市检察机关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聚焦奋力推动政治引领业务优、服务发展成效优、监督办案质效优、“四大检察”发展优、数智赋能场景优、基层基础建设优的“六优”工作目标,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司法保护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和“全面综合保护”转变,用检察力量守护“半边天”和“祖国的未来”。
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贵阳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确保对犯罪打击到位,通过严厉惩治形成强大法律震慑。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各类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3件,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件,其中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120次,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4.9万元;为充分发挥妇女儿童被害人保护支持中心的作用,贵阳市检察机关与省律协、聚爱公益中心深度合作,形成“检察院筛选转介+专业机构执行”的闭环模式,为29名妇女儿童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资源链接+生活保障”的全方位服务。
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综合司法保护见实效。贵阳市检察机关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485份,指导监督“甩手”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紧盯“一号检察建议”、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联合教育局查访教育机构116所,发现并纠正问题14个,督促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年度复查10万余人,对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依法处置。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强制报告倒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的人员依法问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行政处罚提示函监督整改。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制定《贵阳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84次,覆盖21万余人次。
依托“四大检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对妇女儿童民事权益被侵害案开展民事支持起诉25件,其中民事损害赔偿13件、精神损害赔偿1件、追索抚养费1件、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10件。稳妥推进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其中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学校教育、安全生产等传统领域公益诉讼25件,产品质量、烟酒销售、娱乐游戏、文身、点播影院等其他领域73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方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助推社会治理。
构建“检察+N”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贵阳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快速响应、被害人保护等机制,推动反家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维权的实用指南,营造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贵阳市检察机关向民政部门移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线索4人,协助开展生活安置2人、提供临时照料1人、帮助纳入社会救助1人;依职权处理市妇联转交的涉妇女儿童保护线索7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获评“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花蕊工作室、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获评“贵州省巾帼文明岗”,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团省委、省少工委命名为“贵州省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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