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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风暖 黔检法韵长
我省十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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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烟火气” 把好“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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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
本报讯(记者 李莎)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贵州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公共教育、心理健康、人身安全及法定监护等多个维度,系统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全省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基本生活保障上,我省将加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与低保标准衔接;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中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类施保比例,按当地低保标准30%就高执行。低保边缘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中的重度残疾或患重特大疾病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居住满一年且持有居住证,可纳入当地低保。此外,鼓励各地整合资源提供课后托管、假期照料服务,并通过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流动儿童家庭住房需求。
医疗康复服务方面,《措施》明确落实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低保家庭困境儿童实施动态参保。医疗救助上,对孤儿及特困供养儿童给予全额参保资助和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全额救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享受资助救助。康复服务上,推动残疾儿童社区居家康复,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成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保障流动残疾儿童在居住地申请康复救助。
教育保障持续完善,我省将以公办学校为主,把流动儿童纳入居住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提高其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流动儿童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同时,加强特殊教育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支持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持续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此外,《措施》还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辅导,开展心理健康监测评估,为有需求的儿童制定“一人一策”干预方案并畅通转介就医通道;加强“政、警、校、家、社”联动,完善校园周边安防,强化受侵害儿童综合救助保护。同时,健全法定监护责任体系,强化家庭监护监督、落实国家监护制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爱心妈妈”队伍等,确保各项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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