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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法院跨越四季的守候——
让十七名农民工“薪”愿达成
  ■通讯员 陆瑜 龙钰
  一份调解协议的达成,往往是纠纷化解的“上半场”;而让白纸黑字的承诺真正变成群众手里的“真金白银”,才是司法为民的“后半篇文章”。
  2026年2月12日,荔波县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内暖意融融。17名农民工整齐地排着队,在领款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接过期盼已久的劳务费。
  这是甲良法庭自2025年4月11日发布“一案解多结,‘全链化解’护民生”典型案例以来,对该起涉民生案件画下的“最终句号”。从春寒料峭到岁末年终,这场跨越四季的司法守候,让一纸调解协议在春节前夕“如约落笔”。
  一场“失联”引发的危机
  时针拨回2025年4月。
  彼时,甲良法庭通过“全链化解”机制,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火灾引发的多重纠纷。失火的莫某面临赔偿,合作社陷入“赔偿难追、欠薪难付”的两难境地。
  为让劳动者安“薪”,也为让小微企业喘口气,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开展多方联动调解。经过长达7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责任链+支付链”双链调解方案:一是明确莫某分期赔偿财产损失案件的赔偿方案,二是要求合作社当庭先行支付部分欠薪,三是要求合作社按莫某赔偿的时间节点同步兑付农民工剩余薪酬。
  然而,就在2025年12月底,首期履行期限届满之际,莫某却突然更换手机号码,彻底失去了联系。
  “电话里传来的是空号,那一刻心都凉了。”承办法官说。调解协议若成空文,不仅意味着乡亲们半年多的等待落空,更可能让群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动摇。
  “不放弃”的法官与“没忘记”的承诺
  “案子结了,不代表事了了;调解成功了,不代表群众的钱到手了。”面对突如其来的失联,承办法官没有以“执行不能”简单收场,而是开启了又一轮艰难寻人。
  电话联系不上就线下去找!通过走访村组干部,多方打听莫某的去向,几经辗转,法官终于联系上莫某的儿子,重新搭上了联系。
  “法官,我不是想跑。因为去外省工地打工,这才换了号码,想着年底挣到钱了回来再处理。”电话那头,莫某的语气带着愧疚与忐忑。她主动解释,并郑重许下新的承诺:“等过年返乡,我一定第一时间到法庭把钱付清。”
  “我相信你,也希望你不要辜负大家的信任。”面对这份解释,法官选择相信。这份相信,不是盲目的善良,而是来自对前期调解工作的底气,更来自对基层群众内心朴素诚信观的洞察。
  春节前夕,最暖心的“薪”事
  2026年2月初,农历腊月下旬,莫某如约返乡。
  她没有食言,抵家后的第一件事不是置办年货,而是径直走进甲良法庭的大门。在法官的见证下,莫某将积攒了数月的首期赔偿款足额交付。
  2月12日,甲良法庭的会议室里,17名农民工的工资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拿到钱了,心里踏实了,可以过个好年了!”领到工资的老莫粗糙的双手攥着崭新的钞票,眼角的皱纹里都是笑意。
  那一刻,法庭里没有法槌的敲响,没有庭审的严肃,只有一张张安心满足的笑脸。这是对司法为民最朴素、最生动的诠释。
  从“一案解”到“事事结”的枫桥实践
  回望这起案件的始末,从突遭火灾的多重困境,到“全链化解”的“一揽子”调处;从履行受阻的信任危机,到跨越千里的诚信履约——这不仅是当事人莫某的一场自我救赎,更是甲良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活注脚。
  近年来,甲良法庭始终秉持“纠纷源头解、矛盾基层化”的理念,不满足于“判得快”,更追求“执得到”;不止步于“案已结”,更力求“事心双解”。
  “调解不是终点,事了才是目的。”承办法官如是说。在这起案件中,法官的角色早已超越了传统的居中裁判,而是成为矛盾的“稀释剂”、履约的“催化剂”和民心的“黏合剂”。
  司法为民,从来不是一句挂在墙上的标语,它是在群众最无助时,那一句“我们再努努力”;是在承诺摇摇欲坠时,那一句坚定的“我相信你”;是在万家团圆时,那一笔如期而至的血汗钱。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荔波县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用跨越四季的守候,在群众心中种下了对法治最朴素的信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关键时刻,总有人为你托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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