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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护报告采纳率98%,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量同比增长33%——
关岭法院“三个探索”交出未成年人保护年度答卷
  ■通讯员 伍晓娣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核心原则,聚焦涉未成年人案件事实查明难、权益保障实、回归社会关键课题,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深耕社会观护工作实践,推动司法保护从“法庭内”单向发力向“法庭外”多元联动深度延伸,构建起系统化联动、实体化运行、精准化帮扶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路径。
   探索社会观护“系统化”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将社会观护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顶层设计,争取关岭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支持,建强体制机制,搭建平台,培育队伍,构筑社会观护基础支撑。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妇联、团委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性格特点、心理状况等情况,并规范调查评估、心理干预等5项工作流程,厘清权责边界,构建起“制度先行、流程规范、权责明晰”的工作框架。
  搭建实体平台,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分散资源,投入专项资金50余万元,建成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的关岭自治县未成年人协同保护中心,集接待咨询、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U型法庭庭审等多功能于一体,实现涉案未成年人接收、评估、分流、干预、帮扶“一站式”服务。
  组建专业队伍,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严格程序,从妇联、团委系统选聘8名具备社会工作、心理学背景或丰富基层经验的人员,组建安顺市首支专业化社会观护员队伍。同时,配套出台《家庭教育工作指引》,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签署《心理咨询合作协议》,配备3名专业心理咨询师,构建起“观护员实地调查+法官司法主导+专家专业支撑”的多元联动格局。
   探索社会观护“实体化”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为原则,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构建社会观护高效顺畅的运行闭环体系,变“单打独斗”为“集群作战”。
  规范委托启动程序,确定法院作为观护程序的启动者,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识别社会观护调查需求,经审查认为有必要性,即出具《社会观护员委托调查评估函》,进一步明确委托事项与时限,定向委托团委、妇联等群团部门开展社会观护调查。2025年,群团部门完成委托开展社会观护调查16件,观护报告形成率达100%。
  深化实地调查研判,受委托群团组织接到任务后,指派观护员在规定时限内,深入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及周边环境,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其家庭关系、监护状况、学习生活、心理情绪及社会交往等情况,独立形成客观中立的《社会观护报告表》,为法院审判提供重要参考,有效弥补司法程序在事实调查和判后关怀方面的局限性。2025年通过该机制处置案件16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25%。
  深化协作成果运用,法院将《社会观护报告表》作为庭审活动中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及适用,报告涉及揭示的子女生活稳定性等关键事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优先被法庭采纳,社会观护报告得以具象化,2025年观护报告庭审采纳率达98%。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心理问题,主动衍生治理,由卫生健康部门派员至协同保护中心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情绪干扰。2025年以来,提供心理疏导22次,排忧化解涉未成年人心理问题22个。
  探索社会观护“精准化”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推动社会观护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贯彻未成年人司法“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精神,多举措推进个体挽救、家庭修复与社会治理。
  精准保护与长效关护,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观护报告深度剖析犯罪根源,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40名干警组建“法官妈妈”团队,成员根据社会观护调查情况制定“一案一人一策”专属帮教方案,针对性提供帮教帮扶,实现权益保护的精准性。2025年以来,发放涉未成年人救助金11.2万元,“法官妈妈”团队自筹资金8000余元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扶,1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5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率达80%。
  精准推动家庭关系修复,推进社会观护与庭审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令有效程序融合、工作融合,通过观护介入和家庭指导,主动介入家事纠纷释法说理,督促监护人履职,缓和家庭矛盾,修复了亲子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因家庭问题引发的未成年人权益受损风险。2025年以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0余次,制发指导令8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量同比增长33%,修复破裂家庭关系82个。
  精准发出风险提示,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注重社会观护成果从“个案剖析”向“社会治理”转化,立足审判职能,对观护报告中反映的未成年人成长风险、家庭监护短板及社会保护漏洞进行跨案别、跨区域分析,形成《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成因分析报告》《司法建议》,及时函告有关部门(单位),推动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有效激活多元综合共同治理效能。2025年,形成《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成因分析报告》1份,制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建议1个,促成多项保护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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