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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芙蓉:质量至上的“检察工匠”

  ■记者 张光平
  夜已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大楼里,唯余几扇窗亮着灯。陈芙蓉合上卷宗,关灯离开。走廊尽头,检徽在应急灯下泛着微光——29年如一日,这束光,始终与她同行。
  2025年12月,贵州省“年度法治人物”揭晓,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芙蓉光荣上榜。面对采访,她未谈荣誉,只说了一句:“荣誉属于过去,案子才属于今天。”朴素如初,却重若千钧。
  “亲历”是底线 “出庭”即亮剑
  陈芙蓉办案,第一条铁律是“亲历”。“关键证据必须自己看,现场必须自己踩。”卷宗再厚,她也要逐页翻到最后一页;案情再复杂,她也要到一线复勘。
  刘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逃亡十年归案,供述与现场勘验矛盾重重。她三赴案发现场,组织侦查人员多媒体动态还原作案过程,邀请专家、证人到庭说明致伤机制。最终,尘封10年的证据链条被重新咬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这句话她说了29年,也做了29年。
  而每一次出庭,在她眼中,都是一场不容失分的“大考”。
  “国家公诉人站在法庭中央,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法律的尊严与公信。”在陈芙蓉看来,出庭不是“亮相”,而是“亮剑”;气场不在声高,而在准备之深、思虑之密、应对之准。
  罗某某等37人涉黑案,庭审持续五天,她提前写下数万字出庭预案,被告人性格、可能翻供点、质证策略一一列明。庭审中,她节奏稳、应对准,首犯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庭后,一位资深律师感慨:“公诉席上的陈检,让人看见法律该有的样子。”
  度内有尺度 度外有温度
  法庭之上,她是指控犯罪的公诉人;法庭之外,她同样牵挂当事人的困境。
  刘某某案审结后,得知被告人祖母残疾、孙女年幼,生活困难,她主动联系控申部门,协助为老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辩护人转达谢意,她只是摆摆手:“法律惩罚了犯罪,也要修复受伤的社会关系。”
  陈芙蓉的办公室里,一直放着一双手工布鞋——那是老人一针一线纳成的。“它提醒自己,司法不止有力度,还要有温度。”陈芙蓉说,“检察官办的不是冷冰冰的案子,而是一段段真实的人生。”
  未检不止步 脚步不停歇
  2014年,陈芙蓉受命组建安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机构新建、经验为零,她带着几名年轻干警,汇编法规、编写教材、制作宣传册,一年时间里跑遍全市县区。
  2015年,安顺市3个县区先后建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2021年,全省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安顺落成,年接待学生逾万人次。
  “一站式”询问中心、向阳花未检工作室、“检爱护航·点亮未来”微信公众号……陈芙蓉一步步把未检工作做成安顺检察的“金色名片”。
  这些年,陈芙蓉所获奖项及荣誉逐年增加: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贵州省“年度法治人物”……但她的工作节奏却从未放缓。
  2025年贵州省“年度法治人物”的领奖台上,她的话简短平静,“这个奖项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认可,更是对所有法治工作者的鼓励。”回到安顺,她把奖杯收进抽屉,继续审批案卷、指导办案、下乡法治宣讲。同事说:“她好像忘了领奖这回事。”
  二十九载,陈芙蓉参与办理、指导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其中大案要案数百起。她始终相信,检察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只要还能办案,就还有责任。”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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