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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滋养“文明贵州”新风尚
政府工作报告摘录:
刘荣霞代表:以法载德 文明育新风
薛军委员:以法聚力 遍开文明花
张艳文委员:以法促治 新风入万家
黔贵大地劲吹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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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文委员:以法促治 新风入万家
■记者 牟岚 付先锐 黄祖祥
“我注意到新修订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为规范物业管理、夯实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支撑,但实践中的执行梗阻,恰是需要攻坚的痛点。”1月27日,省政协委员张艳文在省两会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唯有让制度深耕基层、浸润人心,才能真正规范社会行为、引领文明风尚,为“文明贵州”注入持久动力。
张艳文认为,制度是规范社会行为的“硬标尺”,能破解基层治理乱象。当前,多个小区存在公共收益监管缺位、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执法进小区梗阻等问题,本质是制度执行不力。部分物业企业漠视《条例》规定,单方掌控公共收益、服务缩水却拒不整改;个别业主违规搭建、恶意欠费,加剧邻里矛盾。
她通过调查了解到,贵阳市某小区的转变颇具启示,这里通过组建物管会、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以规范手段厘清权责、化解遗留纠纷,让小区从“脱管乱象”走向“宜居有序”,印证了制度对失序行为的矫正作用;清镇市某小区通过成立业委会,以《条例》为遵循建立四方协商机制,将公共收益用于小区改造,不仅化解了矛盾,更激发了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让“遇事循规、协商办事”成为新风尚。
“为探索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降低基层‘矛盾成本’,可以通过推动设立省、市两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一站式’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调解服务。”张艳文说。
针对《条例》执行堵点,张艳文建议从机制完善入手:推广物管会等过渡性组织,填补老旧小区治理空白;设立街道联合执法工作站,破解“看得见管不着”难题;建立业委会激励机制,让公益服务有保障;推广在线调解平台,实现调解、司法确认线上办理;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等,赋能基层解纷力量;深化普法宣传,通过“院坝宣讲”“法律明白人”培育等形式,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使依法维权、履约守信成为居民自觉行动,让规则精神融入社区烟火气。
制度顺则治理优,治理优则文明盛。张艳文认为,以《条例》落地执行为抓手,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用规则规范行为、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必能让文明之花在黔中大地处处绽放,为“文明贵州”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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