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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军委员:以法聚力 遍开文明花

  ■记者 付先锐 牟岚 黄祖祥
  “法治是滋养‘文明贵州’的源头活水。它既以制度刚性规范社会行为,又以文化温度凝聚民族情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为贵州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注入持久动力。”1月27日,在省两会现场,省政协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薛军说,2017年贵州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爱护环境等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实现“软约束”变“硬保障”。“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见证了越来越多纠纷通过法治途径化解,越来越多群众主动用法律维护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全链条,转化为贵州大地的文明实践。”
  立法护航正义,让见义勇为成为社会风尚。贵州先后出台《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从财政支持、中高考加分到权益保障,构建起全方位激励机制。“这种法治保障,让‘路见不平’有了底气,让‘挺身而出’没有后顾之忧。”薛军说,近年来,贵州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模范,他们的事迹被广泛传播,而完善的立法保障更让英雄“流血不流泪”。这不仅是对正义行为的褒奖,更是用法治导向引领社会风气,让崇德向善、见义勇为成为贵州人的精神标识。
  法治赋能民族团结,让文化繁荣与社会和谐同频共振。贵州多民族聚居,法治成为凝聚民族共识的重要纽带。黎平县创新“双语普法”模式,用侗语琵琶歌、普法小品、鼓楼法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让法律条文化作民族语言里的“理与情”。从江县伦洞村将“仁、礼、信”融入村规民约和民族民歌,以“德法共治”营造夜不闭户的和谐氛围。这些实践让各民族在法治框架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保护了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又筑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了法治建设与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良性互动。
  “身为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薛军说,“未来,我将继续聚焦法治护航文明建设,深入调研民族地区普法实效、见义勇为保障落实等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并带领律师队伍参与公益普法,用专业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深融入法治建设,让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薛军相信,在法治的持续滋养下,“文明贵州”的新风尚将更加浓厚,文化繁荣与民族团结的底色将更加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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