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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法治盾牌 点亮正义之光
贵州出台十八条措施推动扩大民间投资
全省首部市(州)级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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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市(州)级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施行
本报讯(记者 周恩宇)1月1日,《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贵州省首部市(州)级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毕节市营商环境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条例》立足毕节实际,不设章节,共三十二条,内容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其主要内容涵盖构建开放融合格局、厘清市场主体权责、优化公平便利市场环境、提升高效便捷政务服务、强化关键要素保障、筑牢规范公正法治环境等六个方面。《条例》的施行,将毕节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问题,为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焕发新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该《条例》于2024年初纳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调研项目,通过深入调研,在充分论证、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于2024年6月24日纳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初次审议项目,后经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8月29日经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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