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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超市“吃调脸” 男子盗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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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超市“吃调脸” 男子盗窃获刑
本报讯(记者 贾华)老板盘点超市货物,总是发现香烟短货,是盘点失误还是另有原因?近段时间,息烽县内多家超市都遇到了同样的怪事,店里销售的香烟总是莫名其妙地短货。店内安装有监控的店主经调取录像仔细查看后,发现店内曾出现一个神秘男子的身影。该男子在店内鬼鬼祟祟的行迹,暴露出其采用“吃调脸”盗窃手段,顺走店内香烟的行为。店家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锁定了一个叫王某某的嫌疑人。其曾在息烽县多家超市实施盗窃,作案手法俗称“吃调脸”——嫌疑人通常以“请店员寻找特定商品”为由,将店员从贵重商品货架前支开,待店员转身为其寻找商品、注意力转移的短暂间隙,嫌疑人便迅速将货架上的香烟等贵重商品藏入怀中,然后随意买些小商品便离开超市。
经公安机关查实,嫌疑人王某某利用这种调虎离山之计,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5起,所盗香烟价值共计2000余元。另查实,王某某此前曾因盗窃被处罚过。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公诉机关对王某某犯盗窃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确认。结合王某某系累犯,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随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公共场所监控网络的覆盖和商家防范意识的提高,任何违法行为留下的痕迹只会越来越多。心存侥幸,认为凭借某种“技巧”便可以逃脱制裁,最终都会被证明是幻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守法是唯一安全的选择。
同时,本案也暴露出部分商户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安全漏洞。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提高防盗意识,对香烟、高档酒水等易被盯上的商品加强看管,并确保监控设备有效覆盖、人员责任到位。一旦发现失窃,应立即采取法律措施最大程度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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