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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翼 护航民生
从“矫正对象”到“救人英雄”——遵义一社区矫正对象获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减刑
黔东南修订《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
100%出庭应诉背后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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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矫正对象”到“救人英雄”——遵义一社区矫正对象获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减刑
本报讯(记者 牟岚)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见义勇为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8个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遵义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获减刑的案件。
时间回到2024年9月28日,务川自治县某菜市场河边突发惊险一幕。10岁男孩肖某某与同伴抓龙虾时,意外触电滚入河中,瞬间溺水昏迷。肖某某的妹妹吓得大声呼救,河边围观群众因担心水中仍有电流危及自身安全,均不敢贸然下河,孩子的生命悬于一线。
此时,正在家中休息的王某听到呼救声,立即飞奔至现场。面对危急情况,王某沉着冷静,先以单脚试探河水确认无电流风险,随后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奋力将已失去意识的肖某某救上岸。上岸后,他来不及喘息,又与周边群众协作,对孩子采取胸部按压、倒提控水、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让原本窒息的肖某某逐渐恢复微弱意识,为后续医疗救援争取了关键的“黄金时间”。直到孩子被其父母紧急送往医院,体力透支的王某才瘫软在地。后经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力救治,肖某某最终转危为安。
“感谢儿子的再生父母,给了他第二次生命!”2024年10月14日晚,务川自治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偶然在网上刷到肖某某家人发布的感恩视频,经了解才知晓,那个在朋友圈广泛转发的“勇救落水儿童无名英雄”,正是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
2024年10月30日,务川自治县融媒体中心以《100米河堤的爱心接力》为题,对王某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2025年8月15日,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授予王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同年11月14日,务川自治县召开通报表扬大会,王某领取了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并作为先进代表发言。
得知王某的英勇事迹后,务川自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迅速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认定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减刑的相关规定。遵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经审核,确认王某的见义勇为构成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意见书予以支持。2025年12月初,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减刑案件依法开庭审理,随后依法作出减刑裁定。
“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减刑,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动实践。”遵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王某的事迹不仅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悔过自新的榜样,更彰显了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显著成效,既弘扬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也有助于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下一步,当地将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帮助更多特殊人群重塑人生、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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