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铜仁市江口县世界自然遗产地梵净山青峦如墨、云雾似纱、青山翠林、江山美景如光影画卷,徐徐展开。 通讯员 申逸恺 摄(贵州图片库发) ■记者 任莉 通讯员 田磊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铜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时代脉搏,立足铜仁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己任,在地方立法的探索与实践中,下足“绣花功夫”,发扬“工匠精神”,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近十载耕耘,结出丰硕成果,《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14件饱含“铜仁味”的地方性法规相继施行,护航着铜仁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精准选题 “三导向”绘就立法蓝图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铜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关切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立法规划,确保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坚持目标导向,服务发展大局。秉持“急用先立”原则,将党委最关注、群众最关心、发展最急需的事项优先纳入立法规划。特别是围绕绿色铜仁发展,及时开展锦江流域保护和梵净山保护立法,为承载铜仁灵秀与底蕴的“一山一水”构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痛点。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技术要求,精准聚焦农村安全用水、城市精细化管理、历史文化古城保护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针对问题立法、立解决问题的法”。在立法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方向不偏、焦点不散,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与社会关切,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坚持成果导向,注重治理效能。紧紧围绕“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的目标,深化法治理念,凝聚社会共识,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提炼、固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定,构建起日益完备的地方法规规范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共享立法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雕细琢 “三环节”筑牢质量根基
紧紧抓住法规起草、内容设置、规范审议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行精细化立法,确保每一部法规既有特色又有质量。
主导法规起草,广泛凝聚智慧。一是推行专班起草。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主体,实行“一个法规、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既满足部门业务需求,又有效防范部门利益法律化倾向。二是深化专题调研。采取起草前综合调研与审议中专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摸清实情。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进行了25轮次以上立法调研,为高质量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借力专家智库。聘请20余名各领域的专家学者,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组织专家全过程参与立法。
科学设置内容,彰显地方特色。坚持从铜仁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法规条款,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勇于进行补充和创设,使法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充满浓郁的“铜仁味道”。《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创设“河岸保护区”制度,并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五禁”条款;《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创制性地对梵净山实行分区保护制度,科学设置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永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创新“以水养水”管理模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管理难题,充满浓浓的民生情怀。
精准规范审议,提升立法质量。一是发挥专委会“专”的优势,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成熟性、可行性进行初步审议,把好专业第一关。二是发挥法制委“统”的作用,由法制委员会对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统一审议,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统筹协调各方意见。三是发挥常委会“审”的机制,对提交审议的法规草案,采取隔次审议、三审通过、适当延长征求意见时间等审慎措施,充分讨论,凝聚共识,确保最终出台的法规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契合铜仁发展实际。
广纳民意 “三路径”开启立法直通车
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让立法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
“沉下去”问计于民。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协商立法、市县联动立法等机制,通过座谈会、协商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利益相关方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和论证。出台《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明确其职责任务,打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开启群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制定的每部法规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60余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吸纳,确保立法体现最广泛的民意。
“走出去”借智借力。强化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立法联动,主动就立法中的困惑与难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汇报、寻求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每年举办全市立法培训班至少1期,组织立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持续提升立法队伍的能力与水平。结合立法实际,组织工作组到相关地方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立法经验与技术。
“请进来”把脉问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精的优势,邀请全国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长沙、苏州等立法工作先进地区人大的专家来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立法指导与咨询。例如,在制定《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过程中,邀请来的专家经过实地调研,提出了对梵净山自然遗产实行三级分级保护的建设性意见,该举措既与上位法精神保持一致,又在关键保护措施上严于上位法要求,为平衡梵净山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精准的法治引领。
推动施行 “三保障”催生治理新效能
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持续强化学习宣传、监督检查、配套执行三项保障,努力让文本上的法规“活起来”“落下去”,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高标谋划促宣传,推动法规入民心。将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规颁布实施后,提请市委召开贯彻实施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为法规施行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线上线下联动,通过专题培训、媒体解读、制作法规“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将专业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言民语”,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高点站位强监督,确保法规真落地。将保障法规贯彻实施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视作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视察等监督方式,推行“明察暗访”“开单督办”等形式,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建立“问题交办、跟踪问效、评估销号”的闭环监督机制,确保发现问题一抓到底。
高效统筹抓执行,形成执法大合力。紧盯法规执行环节,对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法规,及时督促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应规定,如锦江流域保护、梵净山保护等条例的配套措施均已制定,确保了法规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开展跨部门、多层级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高效运转”的执法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