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铜仁市碧江区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高校 以真实案例敲反诈警钟
巡回审判现场。

  ■记者 冉龙飞
  “因一时贪念,贪图小利,没经得住诱惑,触犯了法律红线。我深表后悔,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莫相信轻松赚钱的骗局!”11月4日,铜仁职业技术大学校园内的临时法庭上,被告人张某某的当庭忏悔字字恳切,让现场200余名旁听师生深受触动。
  当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高校,通过公开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为青年学子送上一场沉浸式、零距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以真实案例敲响反诈警钟,让法治精神浸润心田。
   698元“小利”,换来牢狱之灾
  贪图小利,终陷法网。今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经他人告知“派”App内的“Pi币”可兑换现金后,便主动联系“冯军”寻求兑换渠道。在“冯军”的诱导下,张某某抱着侥幸心理,同意提供自己名下尾号为7852的贵阳银行卡,协助对方转移资金,还天真地约定事成后可获得“慈善证书”用于兑换Pi币。
  7月17日,该银行卡收到被害人黄某某转入的20000元,张某某当日便取现19600元,随后在中国工商银行铜仁九龙支行将款项汇入“冯军”指定账户;次日,该银行卡再次收到被害人李某某转入的14998元,其又取现14600元,并在中国工商银行铜仁万山支行向指定账户汇入14700元。短短两天,张某某通过两次转账操作虽然仅获利698元,但已然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案发后,张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李某某全部经济损失14998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案件的依法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法理情交融,忏悔声里敲警钟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庄严的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各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量刑及涉案财物处置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逻辑清晰、论证严谨。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让在场师生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威严与公正。
  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张某某面对旁听的师生,发自内心地忏悔。他坦言,自己因一时糊涂,被“轻松赚钱”的骗局诱惑,最终酿成大错,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让家人蒙羞,希望所有在场人员都能以他为戒,远离各类违法犯罪。真挚的忏悔直击人心,让现场师生深刻体会到“一念之差”的沉重代价,也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危害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庭审变课堂,普法入脑更入心
  “原来‘两卡’犯罪离我们这么近!以后再也不敢随意出借银行卡了。”“通过旁听庭审,我不仅了解了完整的诉讼流程,更清楚了法律的底线不能碰,以后会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交流自己的感受。
  打破法庭围墙,让庭审成为生动的法治教材。此次碧江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搬”进校园,正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生动实践。庭审过程中,法官结合案件审理进度,适时向旁听师生讲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犯罪的常见手段、危害后果及防范要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治公开课”,让学生们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下一步,碧江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深化拓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模式,常态化开展“庭审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以真实案例为依托,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平安碧江、法治碧江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