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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文创遭盗版 法院调解获赔13万元
图据视觉中国

  【基本案情】张某创作完成包含“抱竹熊猫”“熊猫幼崽”等形象的多幅美术作品,取得相应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玩具厂制作生产成多种文创产品,在成都各大旅游景点销售,受到游客青睐。
  后经张某调查发现,某礼品店等十余家小商户未经授权,销售包含与上述熊猫形象高度相似内容的毛绒玩具、书包、挂件等。由于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生产该熊猫形象商品,故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及上述商户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同时,张某针对其他40余家小商户销售相关商品的侵权行为,准备陆续提起批量诉讼。
  【裁判结果】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比对,张某权利作品和被诉侵权商品在熊猫形象要素和设计元素等方面基本一致,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侵权。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优化文旅市场良好环境,法院坚持一揽子解决纠纷,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避免案件审理结束后,再衍生其他纠纷,最终促成各方接受某科技公司在当月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3万元的调解方案。
  【典型意义】文创产品作为文化传承的有力载体,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本案所涉及的“熊猫”元素是成都公园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生态及文化符号,商家未经授权生产销售相似产品,破坏了文创产品从创作、生产到销售的正常产业链,损害了文创市场的创新活力和健康发展。本案中,人民法院多方面努力,促进各方达成停止侵权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避免小商户负担过重的最佳方案,一揽子解决关联纠纷70余件。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促推“熊猫”这一蓉城的靓丽名片在新时代的原创演绎中不断绽放出新的光彩。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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