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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检察:专项监督餐饮短视频广告
  本报讯(记者 姚强 冉龙飞)短视频刷到诱人美食却难辨广告真伪?就餐画面被商家擅自发布到网上维权无门?近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开展专项监督,精准整治餐饮行业短视频营销乱象,用法治力量守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肖像权。
  2025年2月,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反映:当地一家火锅店在未获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包含消费者清晰面部特征的就餐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用于商业推广,且未标注“广告”标识。线索触发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印江美食”关键词时发现,类似问题并非个例——部分餐饮商家通过“短视频展示+购买链接”模式推销食品、团购套餐,既未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也未对涉及的消费者肖像进行模糊处理。
  “这些行为已涉嫌违法。”办案检察官介绍,商家未标注广告的做法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擅自使用消费者肖像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肖像权保护的条款。为及时遏制乱象,2025年3月,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餐饮类营销短视频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对全县餐饮类自媒体账号及短视频平台内容进行全覆盖排查,集中约谈11家涉案餐饮经营者,组织2次互联网广告规范专题培训,发布《关于规范餐饮行业互联网广告宣传行为的告知书》,并与涉案商户逐一签订《互联网广告合规经营承诺书》,从源头规范商家营销行为。
  “短视频不该成为侵权和误导消费的‘灰色地带’。”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监督整改成效,推动餐饮行业网络营销规范化管理,全力营造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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