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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二十二部门联推农村养老方案 分三阶段建县域统筹服务体系
  本报讯(记者 李莎)11月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贵州22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5年、2027年、2029年三个阶段核心目标,多维度推动我省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5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满足失能照护需求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60%;2027年覆盖率提升至70%,省级支持不少于350个农村养老服务站提质;2029年将建成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老年人获得感。
  为实现预定目标,《方案》部署五大类主要任务。在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方面,要求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失能照护专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强全日托养等功能,村级整合闲置资源建服务站。提升服务质量上,推进机构标准化改造,推行“职业化院长+专业化团队”运营模式,强化安全与食品安全监管。
  创新发展层面,《方案》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开展适老化改造与智能监测设备安装,组织农村互助养老。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将农村养老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与乡村振兴任务,推广“党建+养老”模式,鼓励集体经济与社会力量参与。
  支撑保障上,《方案》明确多部门职责,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养老设施布局,财政部门保障资金,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支持,人社与医保部门分别强化养老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确保农村养老服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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