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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交警:二次酒驾,喜提“拘留+罚款”两件套
本报讯(通讯员 刘泽)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织金公安交警常态化开展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10月7日,织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在金北路下寨加油站路口处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23时05分许,一男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织金印象方向往临时查缉点驶来。警员上前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袁某有酒驾嫌疑,便示意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出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核实发现,袁某曾于2022年11月7日20时59分在织金县三皇宫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此次系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我在印象小区吃席,喝了大概二两白酒,以前骑电动自行车酒驾被查到一次,驾驶证都被吊销了的。”驾驶人袁某轻描淡写地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袁某实施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已面临罚款共计194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还向袁某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袁某表示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愿意积极配合处理,今后严守法律法规,远离酒驾醉驾。
交警提醒:
饮酒莫贪杯,酒后莫驾驶。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莫一犯再犯,倘若酿成大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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