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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村的“幸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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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村的“幸福密码”
■ 记者 何永利
10月,在幸福村的法治广场上,三五位老人正在长廊里边散步边朗读法治标语,村法律顾问刘律师被村民们围着,解答着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这样的法治生活场景,在幸福村已成为日常。
幸福村位于贵阳市修文县阳明洞街道,距县城2公里,辖14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385人。近年来,这个城郊村通过深耕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治理效能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形成了“法治护航振兴、民主凝聚民心”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第七届全国文明村”等称号。
党建引领法治根基 民主决策凝聚民心
幸福村的蜕变,始于党建引领下的法治建设。
“过去村里开会,来的都是‘老面孔’;现在开村民议事会,连在贵阳工作的年轻人都赶回来参加。”幸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孙大江深有感触。这一变化,源于村党支部将党的建设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根与魂”,以组织建设激活治理末梢。
村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聚焦法律知识、党纪党规开展专题学习,年均组织法治培训12场次,党员法律知晓率达100%。通过“党员亮身份、法治作表率”行动,推动党员在矛盾调解、村务监督等工作中带头依法办事。
2023年,村里计划引进一家企业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村党组织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制度,从党组织提议到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每个环节都规范透明,最终项目获98%村民支持。
“现在村里大事小事都要经过民主程序,我们的意见还真管用!”村民郑绍录笑着说。据统计,幸福村年均召开各类民主会议40余场次,决议及实施结果100%公开,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8%以上。
在推进农村“五治”工作中,村里通过民主商议,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推进“治厕、治房、治水、治风、治垃圾”工程,建成污水处理池32个、“三小园”156处,实现村容村貌与法治环境双提升。
阳明文化融入治理 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幸福村独具特色地将阳明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让法治在文化滋养中深入人心。
每天清晨,村委会旁的阳明法治文化广场上,总能看到村民们晨练后驻足在法治宣传栏前讨论。“‘知行合一’不就是说要学法律、用法律嘛!”村民李大权的话道出了文化融合的真谛。
村里借鉴王阳明“十家牌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上报—调处”即时响应机制。近三年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矛盾18起,化解率100%,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24年冬日,两户村民因宅基地界限问题产生纠纷,联户长第一时间上报,村调解委员会立即组织现场调解,援引相关法律条文,结合阳明“致良知”思想进行疏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我们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将阳明文化理念融入村规民约修订。”村调解委员蒋忠华介绍,新修订的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明确禁止酒席大操大办、迷信邪术等陋习,配套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
目前,村里建成阳明法治文化转化运用教育阵地1个,法治广场1个、法治步道长廊1000米、其他法治宣传点14个,依托阳明精舍开设“良知法治讲堂”,每月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案例宣讲,年均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
同时,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目前,全村已有“法律明白人”67人,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
法治护航产业发展 制度保障兴村富民
法治建设不仅带来乡风文明,更成为产业发展的“护航员”。
在幸福村的德农苗木培育基地里,工人们正忙碌着整理苗木。基地负责人说:“村里为我们提供了‘法治体检’,规范了游客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制度,发展更有底气了。”
这是幸福村以法治护航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村里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制定观光农业、旅游服务产业规范,打造“四季观光线路”,年接待游客1000余人次,旅居综合收入达200万余元,带动89户村民年均增收2.3万元。
村里成立修文乡缘休闲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确定初步管理制度,明确“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宗旨,选举管理人员对经营活动统一管理。
“以前大家各自为战,价格乱象频出;现在统一管理,收入反而增加了。”民宿经营户张云碧笑着说。她家的民宿在合作社统一管理下,入住率稳步提升,年均收入增加近5万元。
村里还创新文旅融合,通过民主决策保留采摘、亲子等特色活动,依法规范短视频宣传内容,利用抖音、小红书等平台推广“篝火晚会”“农耕体验”等项目,年文旅综合收入突破500万元。
法治保障下,幸福村的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全村种植猕猴桃、葡萄、草莓、食用菌等近450亩,养殖鸵鸟、肉兔等500只,年收入近2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约110个。
漫步幸福村,法治广场上的村民悠闲踱步,法治长廊里的标语熠熠生辉,产业园里的农民喜笑颜开。法治的种子已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正如村里老党员王仕贤所说:“有了法治保障,我们的幸福路越走越宽。”
从“管理”到“治理”,从“人治”到“法治”,幸福村用实践证明了法治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由之路,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可借鉴的“幸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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