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法官送锦旗表达感谢。 ■记者 杨情丽
“我买的是三层小楼,没想到楼下‘长’出了别人的房子。”回想起2018年购房的经历,小花(化名)依然记忆犹新。这位50岁的遵义女士为了给年迈的父亲一个舒适的养老环境,看中了播州区某小区一套总价166.6万元的三层房屋。然而,2019年6月接房时,小花惊讶地发现她购买的房屋基础层(架空层)已被邻居大华(化名)违法侵占。这一发现开启了她长达六年的维权之路,也引发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为父安家,倾尽积蓄购新房
2018年,小花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为年迈的父亲购置一套养老房。“父亲那年七十有二,身体一直不好。我想让他晚年住得舒服些,有个安静的院子可以晒太阳。”小花眼中闪着温柔的光,仿佛又看到了当初为父亲描绘美好晚年时的期待。
经过多方比较,她相中了遵义市播州区某小区的一套三层房屋。166.6万元的总价,对于这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但她还是倾尽所有积蓄,支付了51.4万余元首付款,又向某银行遵义分行贷款116万元。
“签合同时,我特意问了销售员,房屋是否没有任何纠纷。对方很肯定地告诉我:‘绝对没有,您放心。’”小花苦笑着说,“现在回想起来,那句话真是莫大的讽刺。”
惊现“违建”,美好期待碎了一地
2019年6月,约定交房的日子到了。当小花兴冲冲地来到新房时,却发现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屋架空层,已经被邻居大华改建成了住宅。
“我当时就懵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花描述当时的情景,“原本通透的架空层被隔成了房间,还安装了门窗。我买的明明是三层小楼,怎么凭空多出了个‘地下室’?”
更让她心寒的是,当她向开发商遵义某置业有限公司反映情况时,对方先是推诿,后是拖延。“他们说会处理,但就是不见实际行动。我父亲因为这件事,病情都加重了。”
六年维权,一个普通民众的坚持
至此,小花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她跑遍了各个部门,从开发商到物业,从综合行政执法局到住建部门。“那段时间,我几乎成了半个法律专家,相关法规条文背得滚瓜烂熟。”
2020年9月,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小花通过物流向该置业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正式拒绝接房。“我必须留下证据,证明我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
转机出现在2023年3月。经过多次协商,该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某终于同意为小花换房。“那天挂掉电话,我激动得难以言语。六年了,终于看到希望了。”
然而希望很快又破灭了。短短两个多月后,该公司通知小花:如果不能在5月30日前缴纳新房首付款,预留的房屋就将出售给他人。“他们明明知道办理银行贷款、备案登记等手续需要时间,却只给我18天期限。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
果然,还没等小花筹齐首付款,那套原本答应换给她的房屋就被卖给了别人。
2023年12月26日,小花向播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案涉合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遂提起诉讼。
法官明断,细致审理守护公正
2024年4月,当该案件摆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夏定乾的案头时,他立即意识到这不是一桩简单的房产纠纷。
“案卷材料有厚厚一沓,涉及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夏定乾回忆道,“但我注意到一个关键细节:物业公司早在2017年7月就向违建业主发出过整改通知,这说明开发商在售房时不可能不知道违建情况。”
在庭审过程中,夏定乾耐心听取各方陈述,细致核实每一项证据。他特别注意到,开发商在售房时未将房屋存在的瑕疵告知购房人,这一行为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更让小花感动的是,法官不仅关注法律条文,还体察人情冷暖。“夏法官详细询问了我购房的初衷,了解了我家庭情况。让我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
正义终至,六年维权画上句号
2024年5月,播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开发商返还小花所有已支付款项,并向银行归还剩余贷款。
判决书中,夏定乾写道:“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不存在被侵害等争议情形是购房人的基本合理期待,也是开发企业应尽的基本保证。被告公司明知房屋存在瑕疵却未告知,构成不完全给付。”
开发商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长达六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目前,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
“判决书终于下来了。”拿到判决书的那刻,小花红了眼,“这六年来的委屈和艰辛,都在这一刻得到了释放。我要特别感谢法院的公正司法,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司法护航,法治阳光照进现实
这起案件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裁判,更是贵州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缩影。
房地产纠纷的化解关乎众多购房人的生存利益,也关系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的发展大局。近年来,播州法院尤其注重涉房地产纠纷化解的司法保障。坚持“平等保护”,既按照司法政策的规定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总体稳定,也在法律限度内认真关照人民合法权利;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践行“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涉房地产纠纷中坚持以高站位、远谋划、实举措做好大局服务者、利益捍卫者和平衡价值的裁判者;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在涉房地产纠纷中敢用、善用和活用法律,不断提升法律解释、适用的能力,切实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在化解涉房地产纠纷过程中,始终以良好法律效果为先导,成功化解了一大批涉房地产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槌落下处,须有万家灯火明。”播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麻伟说,“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通过每一个案例传递司法温度,守护公平正义。”
如今,小花已经开始为父亲物色新的养老房。“虽然过程很艰辛,但最终的结果让我相信,只要坚持,正义就不会缺席。”
这个普通女子的六年维权路,不仅为她自己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案件树立了裁判标杆,彰显了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