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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强迫购物”具体情形消费者可三倍索赔
给旅游强迫购物画出“法律标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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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误导游客及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案
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客服先后招徕8批共25名游客参加杭州、苏州、南京等地团队旅游行程时,向游客发送的行程安排中未体现购物店行程,也未告知有购物店。待游客到达后,安排游客参加包含购物行程的旅游活动,与网络宣传内容不符。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7月,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200000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倪某某作出罚没3400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不实信息误导游客案
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游客参加江西旅游行程时,发给游客的行程单不包含购物行程,且未告知游客行程中包含购物店。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游客转交南昌敬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接待,游客到达后签订的旅游合同却含有购物店。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7月,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负责人帅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导游私自承揽业务及擅自安排购物案
郭某在未受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为4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带团过程中在普陀山景区擅自安排购物活动。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2025年8月,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郭某作出罚没3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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