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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公安:解开群众心结 擦亮和谐底色
《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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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刘振梁)《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于2025年4月经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8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9月26日,遵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
据了解,遵义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5万公里。随着农村公路网络不断完善,管理养护成为巩固建设成果的关键。条例共五章37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管养并重”问题。
条例突出三大创新:一是采用“小切口”立法,细化管理养护规范;二是首次将通组公路(“组道”)纳入法治保障范围,回应基层群众关切;三是明确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要求,防止公路街道化,保障安全畅通。
条例构建了“以县为主、分级负责、保障投入、社会参与”的管理养护体系,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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