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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市场乱象再调查
各地经验
向青少年贩卖“颜值焦虑” 是一口“美丽陷阱”
医美服务与约定不符 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
美容不成遭“毁容” 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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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服务与约定不符 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
肖女士在东莞南城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医疗美容,双方约定案涉手术注射“爱贝芙”和“瑞蓝2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由林医生操刀做鼻子、印堂微整形手术。肖女士支付了服务费96800元。术后,肖女士感到严重不适。后肖女士主张林医生并未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资格,手术注射使用的“爱贝芙”产品无法确认是正规产品,诉请该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服务费96800元、支付三倍赔偿金290400元及因维权发生的律师费19800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医疗美容门诊部安排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的医师为肖女士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注射用的“爱贝芙”产品无法证实有合法来源且质量合格,服务内容与约定不符,该医疗美容门诊部也未能举证证明其曾就相关资质问题向肖女士明确说明,其行为已构成欺诈,遂判令该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肖女士968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290400元,肖女士主张的律师费因无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医疗美容门诊部已主动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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