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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守匠心 跨域协作护公平
龙里检察联动破获假冒茅台案
  ■记者 罗翔
  茅台酒的醇香,浸透着贵州的匠心,也承载着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可当假冒的“茅台”披着仿真的包装混入市场,不仅搅乱了消费秩序,更刺痛了品牌的根基。
  不久前,一起横跨龙里县与贵阳市云岩区的假冒茅台案,在两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紧密协作中画上句号。违法者马某某、张某退缴全部5.896万元赃款后,又分别被处以4万元、2万元罚款,涉案假酒尽数没收。这场“刑事不诉+行政惩戒”的实践,像一缕法治暖阳,既守住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温情与力量。
  物流截假酒 检察审慎断宽严
  2023年的一天,一辆满载货物的物流车缓缓驶经龙里县,公安机关的核查目光,突然锁定了其中一批标注“贵州茅台”的货物。拆开包装的瞬间,看似精致的酒瓶与正品的细微差异,暴露了它的“伪装”。瓶内装的,不过是马某某提供的散装基酒,经由张某在贵阳市云岩区的出租屋内灌装而成。
  随着调查深入,一条完整的链条浮出水面: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马某某与张某分工协作,一个供酒、一个灌装,再由马某某将这些“假茅台”对外销售,累计卖出22件,得款5.896万元。案发后,两人虽主动退缴全部赃款,但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很快被龙里县公安局移送至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翻阅案卷时,没有简单“一诉了之”:一方面,两人的行为确实侵犯了茅台的商标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必须依法追责;另一方面,他们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还全额退赃,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法律不仅要惩治违法,更要给知错能改者机会。”经过审慎考量,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就此“结案”。检察官深知,刑事不诉不代表“免责”,行政责任的追究,才能让违法者真正“为过错买单”。随后,案件被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一场跨区域的执法协作,就此拉开序幕。
  检察搭“通途” 两地协同破壁垒
  “涉案灌装行为主要在贵阳云岩区,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该由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很快明确方向。但跨区域办案会不会有“衔接堵点”?他们没有犹豫,先主动征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识下,一份翔实的检察意见书被送达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里面清晰列明马某某、张某的违法事实,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附上案件证据材料和处罚建议。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没有丝毫拖延,工作人员迅速对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调取完整案卷,再赴涉案出租屋核查现场,向两人核实违法细节。“原本以为跨区办案会很麻烦,没想到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把‘路’铺得这么顺。”工作人员感慨道。从证据移交到事实确认,两地部门无缝衔接,没有因为“地域界限”浪费一分一秒。
  最终,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马某某罚款4万元,对张某罚款2万元,涉案的假冒茅台酒及包装材料全部没收。当处罚决定书送达两人手中时,马某某叹了口气:“以为不起诉就没事了,没想到行政惩罚一点不含糊,以后再也不敢碰假冒的东西了。”
  守好“匠心门” 宽严相济护公平
  这起案件的办结,远不止“罚了款、没了货”那么简单。对马某某、张某而言,刑事不诉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空间,行政罚款则让他们真切感受到“违法必担责”的分量。既没让他们因一时糊涂被“一棍子打死”,也没让侵权行为“不了了之”。对茅台品牌来说,这场跨域协作是一次有力的“护航”,它向市场传递出清晰信号——无论假冒行为藏在哪个角落,无论违法者有多少“悔改表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更重要的是,该案为“行刑衔接”写下生动注解。过去,偶尔会有“刑事不诉后行政责任落空”的情况,而这次,龙里检察主动“向前一步”,搭起跨区域协作的桥梁,让刑事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既避免了“重复处罚”,也杜绝了“处罚空白”。正如检察官所说:“我们要的不是‘惩罚’,而是‘规范’,让每个市场主体都知道,只有尊重知识产权、诚信经营,才能在商海里走得稳、走得远。”
  如今,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还在持续优化行刑衔接机制。承办案件检察官说,未来要让这样的“跨域协作”成为常态。当法治的“通途”越铺越宽,当知识产权的“保护网”越织越密,贵州的营商环境里,不仅有山水的灵秀,更有公平与诚信的温度。就像茅台酒的醇香,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守得住匠心的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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